新疆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国税官网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直接运维,数据源来自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时同步,是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查验平台。
面向全疆14个地州、90个县市区提供发票查验服务,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多类型用户,是新疆地区财税、审计、法务、消费者维权的核心服务窗口。
新疆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国税官网集成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政策解读四大功能区,其中“发票查验”模块日均处理查询请求超15万次。
新疆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国税官网唯一官方域名为: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 或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注意:凡含“gov.cn”以外后缀(如.com、.net、.cc等)或拼音缩写组合(如xjgs.gov、xjgsfw.cn等)的均为非官方网站,切勿轻信。
官网首页底部显示“网站标识码:XM202300000001”及“公网安备编号”,并标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主办”。点击标识可跳转至国家网信办备案查询页面。
浏览器地址栏显示绿色锁形图标,点击可查看证书颁发机构为“GDCA”或“沃通”,证书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无HTTPS加密链接的页面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适用于未注册电子税务局账户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临时查验需求,操作简单、无需登录、即查即用。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首页。注意核对顶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红色标题及底部备案号“新ICP备2026006976号”。
在首页导航栏点击【纳税服务】→【我要查询】→【发票信息查询】,或直接访问: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全国统一发票查验平台入口,新疆地区数据同步接入)。
在查验页面输入以下四项必填信息(缺一不可):
⚠️ 示例:某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为165652411007,号码为07452133,开票日期为2025-03-28,发票金额为¥13,560.00(不含税价¥12,000.00),则校验码后6位为“615213”(需注意字母大小写,如含大写字母“X”不可省略)。
输入正确验证码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将在2-5秒内返回结果。查验成功后页面将展示: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方名称、销方名称、商品名称、金额、税率、税额、校验状态等11项核心信息。
适用于已注册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支持查询本企业作为购方/销方的全部发票信息,并可导出查验记录、批量验真。
访问新疆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国税官网首页,点击【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或【纳税人登录】,使用CA证书、账号密码或手机扫码完成实名认证。
登录后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发票信息查询】,或使用搜索框输入“发票查验”直达。
提供三种查询模式:
系统自动标记“风险等级”:绿色(无风险)、黄色(低风险)、橙色(中风险)、红色(高风险)。对红/橙色发票将弹出提示:“该发票存在虚开、走逃失联等风险,请谨慎入账”。
新疆税务APP是自治区税务局官方出品,支持iOS/Android双平台,集成发票扫描验真、自动识别、语音播报等功能。
在应用商店搜索“新疆税务”,认准开发者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安装后完成实名注册与人脸活体认证。
APP首页点击【扫码查验】图标,授权相机权限后对准发票正面二维码或票面信息进行拍摄,支持自动识别印刷体发票代码、号码、日期及金额。
? 技巧:拍摄时保持发票平整、光线充足、无遮挡;对模糊或破损发票可手动补录信息。
查验结果实时显示,并可点击【收藏】保存至【我的发票】,支持按日期、购方/销方、金额等条件筛选。收藏记录可导出为PDF用于报销归档。
在【我的】→【发票服务】中开启【发票风险订阅】,当收到存在异常的发票时,APP将推送预警消息:“该发票开票方已列入异常凭证名单,建议暂停付款”。
A:查验结果“一致”仅说明该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登记数据匹配,是真实性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例如:同一发票代码号码被重复打印后扫描上传,系统仍可能返回“一致”。对于大额交易(如单张超10万元),建议结合业务合同、物流单据、资金流水等综合判断。
A:常见原因包括:
① 发票开具时间超过1年(系统默认仅保留近12个月数据);
② 发票被税务机关作废或红冲(状态为“已作废”或“已红冲”);
③ 开票方为非增值税纳税人(如小规模农户、自然人代开发票);
④ 手动输入时漏输、错输(如将“0”误输为“O”,日期格式错误)。建议使用新疆税务APP扫码自动识别。
A:二者查验入口一致,但关键区别在于:
• 电子发票代码为12位(首位为1),纸质发票代码为12位(首位为1或5);
• 电子发票无校验码后6位,需输入“开具金额(不含税)”;
• 电子发票查验结果含“PDF文件下载链接”,可下载带税务监制章的原始版式文件;
• 纸质发票需核对发票联物理防伪特征(如水印、荧光油墨)。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8号):
① 立即暂停抵扣、退税或税前扣除;
② 通过电子税务局【异常凭证申诉】模块提交业务真实性说明及佐证材料;
③ 主动联系开票方要求重新开具合规发票;
④ 若申诉成功,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解除异常状态。逾期未处理将影响当期申报。
A: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通过官方查验平台获取的查验结果截图(含网址、时间戳)可作为电子证据使用。建议:
• 使用浏览器“打印为PDF”功能保存原始页面;
• 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查验记录】下载带数字水印的PDF报告;
• 注意:手机截图需配合录屏演示全过程才具完整证明力。
全疆14个地州、90个县市区均设立办税服务厅,提供面对面发票查验指导。推荐前往“自助办税区”使用终端机直接查验,工作人员可现场指导操作。
新疆地区拨打 12366(加拨区号0991),提供语音导航与人工服务(早8:30-20:00)。可转接“发票管理专席”处理复杂问题。
登录新疆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国税官网或“新疆税务”APP,点击右下角【智能客服“小新”】,输入“发票查验”即可获取动态指引视频与操作手册。
问题建议发送至:xjsw_fpkj@xinjiang.chinatax.gov.cn(发票管理科专用邮箱),2个工作日内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