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版权局官网

权威发布 · 一站式服务 · 专业支撑
构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机构职能与战略定位

权威发布中心

作为福建省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信息枢纽,网站实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统计数据与重大专项行动进展,确保公众第一时间掌握权威资讯。

  • 年度版权工作白皮书发布
  • “剑网行动”专项执法通报
  • 版权示范单位创建评估结果
  • 软件正版化工作季度报告

公共服务平台

集成作品登记、合同备案、权利查询、维权举报等核心业务功能,实现“一网通办”,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作品著作权登记全程电子化
  • 版权合同在线签约与存证
  • 登记信息实时公示与查询
  • 侵权线索一键提交与跟踪

普法教育主阵地

系统开展版权知识普及与文化培育,通过案例解析、图解指南、短视频等形式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

  •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宣传
  • 校园版权教育示范项目
  • 企业版权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 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专栏

产业发展促进者

推动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撑文化强省与数字经济发展。

  • 版权密集型产业调研报告
  • 版权交易撮合与对接服务
  • 版权质押融资政策引导
  • 海峡两岸版权合作平台

特别提示:根据《福建省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2025年前将建成覆盖全链条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作品登记量年均增长15%以上,软件正版化率稳定在98%以上,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核心服务模块深度指南

作品著作权登记全流程

依托“福建省版权登记一体化平台”,实现从申请到取证的全周期线上服务,支持文字、口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建筑、摄影、视听、计算机软件等12大类作品登记。

办理流程:

  1. 注册实名认证账号(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验证)
  2. 在线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3. 上传作品样本(JPG/PNG/PDF格式,≤50MB)
  4. 提交权利归属证明(创作协议、转让合同等)
  5. 在线缴纳登记费(按作品类型分级定价)
  6. 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同等效力)
  7. 可申请邮寄纸质证书(3个工作日内发出)

典型案例:2023年,某动漫公司通过该系统完成《福兔迎春》系列数字藏品形象登记,成功维权并获赔32万元,成为福建首例区块链存证与行政登记联动维权案例。

特别服务: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化出海等重点领域作品提供“绿色通道”,登记周期压缩至7个工作日。

版权信息查询与公示系统

整合全省登记数据资源,构建权威、动态的版权信息库,支持多维度交叉检索。

主要功能:

  • 登记信息查询:支持按作品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登记日期等字段组合查询,提供作品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登记日期、作品类别、权利范围等基本信息展示。
  • 企业软件正版化公示:定期公布省属国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软件正版化考核结果,展示已通过认证企业名单及覆盖率数据。
  • 行政执法案件公示: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含案由、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及救济途径,2023年公示案件达217件。
  • 示范单位动态:发布版权示范城市、园区、企业、学校名单及复核结果,提供申报指南与经验交流专栏。

使用场景:某出版机构在引进台湾图书前,通过本平台查询发现同名作品已登记,及时调整方案避免侵权风险;某创作者在短视频平台维权时,凭登记号快速核实权属信息,缩短处理周期40%。

版权政策法规与知识库

系统收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福建省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并配套权威解读与实务指引。

核心内容架构:

  • 法律体系:《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 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福建政策:《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福建省版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新时代版权工作的意见》
  • 操作指南:作品登记材料清单、软件正版化评估标准、跨境版权交易指引
  • 知识图谱:“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边界解析、职务作品权属认定规则、合作作品权利行使规则

重点专题:

  • 《生成式AI服务版权合规指引》(2024年3月发布)
  • 《短视频平台版权责任认定实务白皮书》
  • 《非遗作品版权保护与传承指南》
  • 《民间文艺作品登记与保护操作手册》

特别服务:提供“版权知识自测系统”,内置200+道标准题库,支持按用户身份(创作者/企业/学生)智能推送测试卷。

侵权投诉与维权支持

构建“线上提交—智能分派—专业处理—结果反馈”全流程闭环,为权利人提供高效维权通道。

投诉路径:

  1. 登录官网“侵权举报”模块
  2. 填写《侵权线索登记表》(需实名认证)
  3. 上传权属证明、侵权证据(网页截图、录屏、公证书等)
  4. 系统自动生成受理编号并发送确认短信
  5. 执法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
  6. 依法启动行政查处或引导司法救济

支持机制:

  • 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创作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合作律所12家)
  • 调解服务:设立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均调解周期15天
  • 快速维权: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侵权实行“24小时响应、72小时初步处置”
  • 跨境协作:与粤港澳大湾区版权联盟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

典型案例:2023年,某独立音乐人通过该渠道举报某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使用其作品,48小时内完成取证固证,15日内促成平台下架视频237个并达成赔偿协议。

政策法规与知识体系

版权制度核心要点图解

权利内容体系:

  • 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
  • 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作者终生+50年)
  • 特殊规则:法人作品(发表后50年)、视听作品(发表后50年)、 anonymous作品(发表后50年)

合理使用情形(《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
  • 为报道新闻,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作品
  • 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翻译、改编、播放已发表作品(非商业用途)
  • 执行公务(如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
  • 图书馆、档案馆等保存版本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 免费表演(未向公众收费、未向表演者付费)
  • 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
  • 将中国公民、法人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
  • 将已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禁止行为警示:

  •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传播他人作品
  • 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如破解数字水印)
  • 伪造、篡改著作权登记证书
  • 在作品上署名他人姓名(冒名创作)
  • 销售、出租明知侵权复制品

特别提醒:2023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户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

版权产业分类与发展重点

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报告》,版权产业分为:

  • 核心版权产业:出版、影视、音乐、软件、戏曲等直接创作与传播作品的行业(占GDP比重约7.37%)
  • 关联版权产业: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设备制造等为版权产品提供物质基础的行业
  • 半版权产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销售版权产品的环节
  • 非版权产业:其他经济部门

福建特色领域:

  • 海丝文化版权开发:闽南古厝、妈祖文化、客家土楼等非遗元素数字化保护与授权
  • 数字创意版权集群: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厦门数字内容产业基地版权服务站
  • 中医药版权保护:古籍整理、验方秘方的版权登记与转化
  • 生态文化版权: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影像作品确权与衍生开发

典型案例:三明市将乐县“金溪书院”项目,对《将乐鼓词》非遗曲目进行版权登记并开发有声读物,年授权收入超200万元,带动27名传承人就业。

典型案例与维权纪实

年度十大版权典型案例

案例1:某短视频平台侵权系列案

权利人指控平台用户未经授权上传其原创舞蹈视频,平台未及时下架。经调查,版权局责令平台删除侵权内容1287条,罚款15万元,并建立“先授权后传播”技术过滤机制。该案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案例2:AI生成图片权属争议案

某科技公司使用AI工具生成“武夷山云雾”系列图片并商用,被原训练数据集提供方起诉。法院认定:AI生成内容若体现独创性选择与编排,可构成作品;但训练数据侵权不影响生成物权属。最终判令停止使用、赔偿损失8万元。

案例3:非遗数字藏品侵权案

某平台将国家级非遗“泉州提线木偶”形象制成NFT销售,未获传承人授权。版权局介入后,平台下架全部藏品,公开道歉,并向12位传承人支付授权费36万元,开创非遗数字版权保护新路径。

案例4:软件盗版系列案

针对福州、厦门等地17家设计公司使用盗版CAD软件,开展“清源行动”专项执法,查扣服务器43台,行政处罚12家,推动32家企业采购正版软件,总价值超500万元。

维权路径对比指南

维权方式 周期 成本 适用场景
行政投诉(版权局) 1-3个月 免费 证据清晰、快速止损
司法诉讼 6-12个月 诉讼费(按标的收取) 索赔金额高、需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 7-15天 免费 关系修复、小额纠纷
平台投诉 24-72小时 免费 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侵权

操作建议:优先通过行政投诉快速制止侵权;若涉及高额赔偿或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同步启动司法程序;调解适用于希望维持商业关系的场景。

高频问题权威解答

1. 作品未登记是否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登记并非权利产生的条件。但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时的初步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证明力。

特别提示:2023年福建高院明确,在“权属推定”原则下,未登记作品需提供创作过程完整证据链(如手稿、设计稿、时间戳存证),而登记证书可直接推定权属。

2. 网络转载是否需经许可?

般情况下,网络转载必须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但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合理使用”情形的除外,例如:为报道新闻而不可避免地转载;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

例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关于图书馆数字服务的规定);作品明确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需显著位置标注)。

风险提示:2023年某微信公众号转载学术论文未获授权,被判赔偿3.2万元,法院强调:学术期刊的“免费开放”不等于“免费使用”。

3. AI生成内容能否登记?

年国家版权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登记指引》明确:AI生成内容若体现人类作者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如提示词设计、参数调整、结果筛选与再加工),可作为“智力成果”进行登记;纯机器自动输出、无人类干预的内容不予登记。

登记要点:需在申请表中说明人类参与程度,提交提示词记录、修改过程等证明材料。福建已受理AI生成作品登记47件,主要涉及设计稿、文案、音乐片段等。

4.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谁?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区分两类情形:

  • 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 特殊职务作品: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软件等,著作权归单位,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典型案例:某程序员在公司项目中开发的管理系统,因使用公司硬件设备及技术资料,法院认定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5. 如何判断“合理使用”边界?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目的正当性:限于个人学习、教学、科研等非商业用途
  2. 使用适度性:引用部分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不得替代原作品市场
  3. 来源标注性: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常见误区:“非盈利即合理”——错误!学校收费培训播放电影不属于合理使用;“注明出处即可”——错误!仍需符合使用比例限制。

福建高院裁判规则:短视频平台为评论时事新闻而使用新闻图片,若超长引用或影响原图市场价值,仍构成侵权。

互动交流与社会监督

咨询与建议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1-12345(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版权专席)

电子邮箱:copyright@fj.gov.cn(7个工作日内回复)

现场接待: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8号福建省版权局信访接待室(需预约)

监督与评价

政务服务“好差评”:登录官网“服务评价”模块对业务办理打分

廉政举报: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5000)

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交书面申请至办公室

年度满意度调查:每季度开展线上问卷,欢迎提出改进建议

合作与参与

版权志愿者:招募高校学生参与普法宣传(联系:fjcopyright@163.com)

专家库入库:征集法律、技术、产业领域专家(提交简历+专业证明)

示范创建:年度版权示范单位申报(每年3月启动)

培训合作:面向企业、学校定制版权培训课程(0591-87095123)

在线互动平台

领导信箱:接收公众来信,48小时内响应(涉密信件除外)

在线访谈:每月第三周周三15:00-16:30,局领导在线答疑(关注官网预告)

版权沙龙:每季度举办线下交流活动,邀请创作者、企业、律师面对面沟通

意见征集:重大政策出台前开展公众意见征集,2023年《福建省版权条例》修订征集意见217条,采纳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