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打造的一站式会计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覆盖信息采集、继续教育、信用查询、业务办理全流程,助力深圳会计人员合规执业、持续发展
以会计人员为中心,构建覆盖“准入-执业-发展-信用”全链条的服务与管理闭环
所有在深圳市辖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暂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通过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登记。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此信息是会计人员在深圳地区进行继续教育、参加职称评审、办理调转等业务的前提,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平台无缝对接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可在平台上查询当年度继续教育政策,选择经财政局备案的培训机构进行在线或面授学习。完成学习后,学分由培训机构统一申报至平台进行自动登记,会计人员可实时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与历史记录,实现了从学习到学分确认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
平台是深圳市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的权威发布窗口。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的守信信息、失信信息(如受到财政行政处罚、在执业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等)将在平台公示。这为用人单位选聘人员、行业协会评价、政府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力推动了会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平台提供了多项高频业务的线上办理通道,极大便利了会计人员。典型业务包括: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单位会计信息登记、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政策法规与通知公告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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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是使用深圳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官网的前提,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完成首次采集并定期维护。
采集对象:在深圳市辖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暂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017年11月5日《会计法》修订后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采集流程:
特别提醒:信息采集实行承诺制,但虚假信息将纳入信用记录;信息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更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将影响继续教育登记、业务办理等后续服务。
示例:张女士2023年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但因未及时更新资格信息,导致2024年职称评审时系统无法识别其高级资格。她在平台完成信息更新后,顺利参与了后续评审流程。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每年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学分构成:
操作流程:
常见问题:有学员反映学分未及时登记,经核查发现其选择的非备案机构课程未被系统认可;建议优先选择平台公示的备案机构;每年11月后网络平台压力较大,建议提前规划学习时间。
2024年深圳继续教育特点:新增“数字经济与智能会计”“ESG报告与可持续发展”等前沿课程模块;对中小微企业会计人员设置专项补贴课程。
深圳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官网是全市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的唯一权威发布渠道,信用记录直接影响职业发展。
信用信息构成:
查询与异议处理:
信用应用:
典型案例:某代理记账公司因多次被投诉虚开发票,其负责人被列入失信名单,导致公司失去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另一会计人员因积极参与扶贫捐赠审计获得守信表彰,在职称评审中获得加分。
平台实现了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单位信息登记、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等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跨省调转流程:
单位会计信息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管理:
特别提示:跨省调转需在调出地完成离职备案;调入深圳前应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信息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从初步建设到功能完善,深圳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官网持续优化服务体验
深圳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官网正式上线,实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变更、查询等基础功能,覆盖全市约15万名持证人员。
完成与全市200余家备案培训机构的数据对接,实现继续教育学分自动登记与查询,当年完成继续教育登记率达92.7%。
上线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公示模块,实现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制度化运行,首批公示守信典型327例、失信记录43条。
与全国31个省级平台完成数据对接,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实现“一次不用跑”,日均办理量达280件。
引入AI智能问答系统,覆盖80%以上常见问题,响应准确率达96.3%,人工客服接线量下降42%。
新增“个性化服务”模块,根据用户职业阶段、岗位特点智能推送政策解读与培训课程;界面适配移动端体验,支持电子社保卡一键登录。
易搜职考网整理高频问题,提供权威、详实的操作指南与政策解读
深圳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官网是深圳市财政局独立建设的本地化服务平台,与广东省平台为平行关系。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工作的会计人员需同时完成两个平台的信息采集,但业务办理以深圳平台为主。广东省平台侧重省级统筹管理,深圳平台更聚焦本地化服务需求(如深圳继续教育学分认定标准、本地信用评价细则等)。
需要。2017年《会计法》修订后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但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根据深圳市规定,以下人员必须采集信息:
• 在深圳市辖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含出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岗位)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但暂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 2017年11月5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存量人员
深圳市财政局每年3月发布当年度继续教育通知,明确学分要求与补学渠道。补学方式包括:
• 参加备案机构组织的面授补学班
• 完成平台提供的“学分补修专题课程”(每年开放2次,每次限补30学分)
• 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提前向财政部门备案)
•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或承担研究课题
注:补学最迟于次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者将影响信用记录。
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一般情况下:
• 信息采集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 信息变更:提交后系统自动更新
• 继续教育登记:次年3月底前统一导入上一年度数据
• 信用信息:实时更新,重大事项24小时内公示
深圳平台已实现调出全程网办,但调入地可能要求纸质材料。建议:
• 调出深圳:在线提交调出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带二维码的电子申请表(无需盖章)
• 调入深圳:需提供原工作地财政部门出具的调出证明(可电子版)
• 特殊情况:因单位注销无法提供证明的,可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作为替代材料
登录平台→“继续教育”→“学分查询”,可按年度查看:
• 已完成学分(含面授、网络、其他形式)
• 学分构成明细(专业科目/公需科目)
• 缺失学分及补学建议
注:平台不提供“学分累计”功能,仅展示当年度完成情况。
申诉流程:
1. 登录平台→“信用查询”→“信用异议”
2. 选择异议类型(信息错误/记录错误/重复记录)
3. 上传证明材料(处罚决定书撤销文件、法院判决书等)
4. 提交后系统生成申诉编号
5. 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
注:恶意申诉将纳入信用记录。
操作步骤:
• 登录平台→“代理记账”→“年度备案”
• 填写上一年度业务情况表(含执业人员数量、服务客户数、业务收入等)
• 上传《代理记账机构备案表》扫描件
• 提交后生成备案回执
• 备案截止时间:每年3月31日前
注:逾期未备案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常见解决方案:
• 忘记密码:点击“忘记密码”→输入身份证号→短信验证→重置
• 账号锁定:连续5次错误登录将临时锁定,24小时后自动解锁
• 实名认证失败:检查身份证照片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
• 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尝试更换网络环境或联系客服(0755-12366)
• 电子社保卡用户:可直接通过“粤省事”APP跳转登录
不会。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会计管理权限独立于广东省。平台将继续作为深圳地区会计管理的核心载体,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为:
• 深化与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继续教育证书存证中的应用
• 建设高端会计人才数据库
• 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建立信用互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