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核算-权益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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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影响,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多项实质性因素:
-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这是表明存在重大影响的最有力证据之一,通过代表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
-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包括在股利分配、战略方向、重大资产购置等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频繁且重大的关联方交易可能意味着投资方对其经营具有影响力。
-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关键管理人员。 或提供关键技术资料,从而能够直接影响其经营活动。
- 其他足以表明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安排或事实情况。
一旦确定采用权益法,其核算范围便覆盖了投资方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全部被投资单位,包括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易搜职考网在辅导学员时强调,精准把握“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是正确运用权益法的第一步,也是避免会计处理错误的关键。
二、 权益法核算的核心账务处理流程 权益法核算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调整过程,其核心在于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所享有份额的当前价值。这一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环节的调整。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与调整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视为内含商誉,不单独确认,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如果小于,其差额被视为一项“负商誉”或转让方的让步,应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与调整这是权益法核算中最频繁、最核心的调整。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时,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这里有几个至关重要的调整项,易搜职考网提醒需特别注意:
-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例如,对被投资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投资时的公允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调整其净利润。
- 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对于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顺流交易(投资方卖给被投资方)和逆流交易(被投资方卖给投资方),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以抵销(仅抵销投资方享有份额部分)。后续随着资产折旧、摊销或对外出售,该未实现损益逐步实现,再相应确认投资收益。
当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如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等),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自身的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是因为股利分配实质上减少了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投资方享有的份额也随之减少。易搜职考网提示,切勿将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与收到的现金股利混淆,前者调整股权投资价值并确认收益,后者是前者的部分回收,减少股权投资价值。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被投资单位发生如接受其他股东资本性投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等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 权益法核算中的特殊问题与难点 在实际操作中,权益法核算会面临一些复杂情形,需要审慎处理。 1.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如前所述,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是难点。对于逆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若投资方需要编制合并报表),还需对归属于投资方以外的部分进行调整。易搜职考网通过大量案例教学帮助学员理清这一复杂抵销的逻辑链条。
2.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的处理当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如长期应收款)减记至零为限。如果仍有额外义务(如担保),则需确认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相反顺序恢复。
3.持股比例变动但仍采用权益法核算因增资或减资导致持股比例变动,但仍保持重大影响时,应区分增资/减资前后是否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核心是视同原投资处置一部分并重新取得,或作为一项新的投资,并可能需要调整资本公积。
4.潜在表决权的影响在判断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考虑当期可执行或可转换的潜在表决权(如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的影响。
四、 权益法与成本法、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比较与转换 理解权益法,离不开将其置于会计准则的完整框架中,与其他计量方法进行对比。与成本法对比: 成本法适用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控制),其核算相对简单,初始计量后,除追加投资、收回投资或发生减值外,一般不调整账面价值,仅在收到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权益法则动态反映被投资方净资产变动,更关注投资的“权益”属性。
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比: 后者适用于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强调投资的“交易性”或“合同现金流特征”,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法则适用于有重大影响的长期战略性持股。
核算方法的转换: 因持股比例或影响程度变化,可能导致核算方法在权益法、成本法、金融工具准则计量之间转换。例如:
- 金融工具计量→权益法(增资导致重大影响): 原股权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权益法下初始成本,原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 权益法→金融工具计量(减持丧失重大影响): 视同将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处置,剩余股权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 成本法→权益法(减持丧失控制但仍具重大影响): 这是较为复杂的情形,需对剩余股权视同在丧失控制权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成本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需按比例结转。

从实务意义上看,权益法核算使得投资方的利润表不仅反映自身的经营成果,也反映了其重要联营和合营企业的经营绩效。这促使管理层更加关注被投资单位的长期价值创造能力,而非短期股价波动或股利分配。
于此同时呢,它也避免了在投资方合并报表之外,通过联营合营企业进行表外融资或风险隐藏的可能,提升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相关性。对于致力于在财会领域深入发展的专业人士来说呢,透彻理解并熟练运用权益法,是分析企业投资战略、评估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和进行财务估值建模不可或缺的技能。易搜职考网凭借其深耕多年的教研积累,始终致力于将此类复杂的会计准则转化为学员可理解、可掌握、可应用的实战能力,助力其在职业考试与职场实践中从容应对挑战。
随着企业间股权投资关系的日益复杂和新型商业模式的涌现,权益法核算的具体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拓展和细化。无论是应对职业资格考试中对复杂调整分录的考核,还是处理实际工作中集团企业与联营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与未实现损益,对权益法核心原理的深刻领悟和实务要点的精准把握都显得尤为重要。持续学习与理解这一方法的演进与细节,是财务专业人士保持专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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