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章节目录-中级经济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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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其知识体系庞大、结构严谨,涵盖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框架的核心内容。该科目的章节目录并非简单的法律条文堆砌,而是以市场主体(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的生命周期和主要经济活动为主线,系统性地编排了从主体设立、内部治理、外部交易、金融支持到市场秩序维护、争议解决的全过程法律规范。深入研习其章节目录,对于考生来说呢,犹如掌握了一张精密的法律地图,能够清晰地把握经济法领域的逻辑脉络与重点分布。传统学习方式往往容易陷入对孤立法条的死记硬背,而忽略了章节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实务应用场景。易搜职考网在长期的研究中发现,对章节目录的深度剖析与重构理解,是高效攻克《中级经济法》的关键第一步。它不仅帮助考生建立宏观知识框架,更能精准定位高频考点与难点,实现从“知识点记忆”到“法律思维应用”的升华。
也是因为这些,透彻理解目录背后的立法逻辑与实务导向,结合易搜职考网提供的体系化学习方案,将使考生的备考之路事半功倍,为顺利通过考试并提升实际工作中的法律应用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总论章节作为《中级经济法》的开篇,奠定了整个学科的基础理论框架和基本法律原则。它并不直接涉及某个具体的企业类型或交易行为,而是为后续所有章节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法律环境与通用规则。本章的核心在于帮助学习者建立法律思维,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本章首先阐述法律基础概念,包括法的本质、特征、渊源以及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随后,重点聚焦于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这是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基石。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无效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等,是必须掌握的核心考点。代理部分则涉及代理的特征、种类、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这些内容在后续公司代表、合同签订等场景中会反复出现。
紧接着,本章引入两个至关重要的制度:仲裁与民事诉讼。这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两大主要法律途径。学习者需要详细对比两者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程序设置(如仲裁协议、管辖法院、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的异同。特别是关于诉讼时效制度,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规定、时效的中止、中断等,是历年考试的绝对重点,必须精准记忆和灵活应用。总论章节虽看似理论化,但实则将法律工具的基本原理交付给了考生,是整个经济法学习的“工具箱”。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是《中级经济法》体系中分量最重、内容最复杂、与实践联系最紧密的章节之一。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核心,详细规范了我国最主要的企业法人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生”。
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是本章的开端。这部分内容包括公司设立的条件、程序、公司章程的效力,以及公司治理的核心——“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职权、议事规则等方面既有共性又有显著区别,需要对比学习。
例如,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的组成、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如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都是考查的密集区。
接下来是公司的资本制度,涉及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责任,以及增资、减资的法定程序。股权转让部分,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规则(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实务和考试的经典难点。
本章还深入讲解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重点是其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表现,以及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这一系列程序性规定构成了公司生命周期的终结篇,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定要求,不容忽视。易搜职考网提醒考生,学习公司法必须结合大量案例,理解法律条款在真实商业世界中的应用,方能应对灵活多变的考题。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范了另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法人资格独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同,合伙企业强调“人合性”与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除外),这构成了本章学习的独特逻辑。
本章首先区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中,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关系主要受合伙协议约束,但法律对财产份额转让、事务执行、损益分配、债务清偿等有强制性规定。入伙与退伙的条件及法律后果是重点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则是一种混合形态,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GP执行合伙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不执行事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法律对LP的行为有诸多限制(如禁止执行事务、自我交易等),以保护其有限责任地位。两种合伙企业的相互转换条件也是考点之一。本章内容相对集中,但需要对两种合伙企业的差异进行清晰对比,尤其是责任承担形式和合伙人权利限制方面。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基本法律,为经济交易提供了产权基础。本章内容理论性强,概念抽象,但却是理解后续合同履行、担保制度的前提。
本章核心围绕物权变动展开。首先需要掌握物权的基本原则(如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原则)。然后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但存在诸多例外规定(如登记对抗主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特别是原始取得(如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添附)与继受取得的规则,是重要考点。用益物权部分,主要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的基本内容。担保物权则是连接本章与合同法的桥梁,包括抵押权(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浮动抵押)、质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和留置权。每种担保物权的设立条件、效力范围、实现顺序(尤其是动产抵押权的竞合规则)都是复杂且高频的考点。易搜职考网建议,学习物权法需绘制思维导图,厘清各种权利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优先顺序。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几乎渗透到所有经济活动中。本章内容极其丰富,体系完整,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转让,直至终止和违约责任,构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部分,要约与承诺的规则、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格式条款的解释、合同效力的四种状态(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及其具体情形是基础。
合同的履行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重要的履行保障机制。合同的保全则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权利赋予了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干预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权利,以保护自身债权安全。
合同的担保与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相呼应,侧重从合同角度理解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保证的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范围是难点。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规定了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条件,以及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的落脚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以及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必须熟练掌握。
除了这些以外呢,本章还涵盖了若干种典型的有名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每种合同都有其特殊的权利义务规定。学习合同法,必须培养“案例代入”思维,将法条置于具体的交易情境中去理解和应用。
金融法律制度章节内容涉及与市场主体融资和支付结算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证券法律、保险法律和票据法律三大板块,专业性较强。
证券法律制度部分,主要依据《证券法》,涵盖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证券发行制度(如股票、债券的发行条件与程序)、信息披露制度、禁止的交易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是核心内容。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与程序也需了解。
保险法律制度围绕《保险法》展开,重点在于保险合同。这包括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等)、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关系人、订立与履行程序、以及财产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区别。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中的独特制度。
票据法律制度是本章的技术难点,聚焦汇票、本票、支票这三种支付工具。票据的特征(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设权性)、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以及票据抗辩是学习的重点。票据的流转规则和权利行使程序要求精确记忆。易搜职考网发现,金融法律制度的学习需要抓住各类金融工具的核心法律特性和业务流程,通过对比和图表来化解抽象性。
第七章 财政税收法律制度本章主要阐述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依据,包括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和税收三大领域。
预算法律制度涉及预算体系的构成(五级预算)、预算管理职权在各级人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财政部门之间的划分、预算收支范围以及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程序。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评估、转让等管理制度,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本章的重中之重是税收法律制度。首先需要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等基础知识。然后,分税种进行学习,主要包括:
- 增值税: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亏损弥补)、税收优惠(如加计扣除、税率优惠)和源泉扣缴。
-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征税范围(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税率、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以及税收优惠。
除了这些之外呢,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也需了解其基本制度。本章计算题比例较高,要求考生在理解政策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计算能力。
第八章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本章作为全书的收尾,汇集了前述章节未能涵盖但同样重要的经济法律领域,内容较为分散但各有侧重。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法律支柱,主要包括:
- 专利法: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申请原则、专利权人的权利与限制、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商标法:商标注册条件、注册原则、商标权的内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商标侵权行为形态。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范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行为,重点包括政府采购的原则、当事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及其适用条件、采购程序以及质疑与投诉机制。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反垄断法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垄断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则规定了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制度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保障体系,虽然每部分内容在考试中占比可能不及前面几章,但对于构建完整的经济法知识网络不可或缺。通过对《中级经济法》全部八章内容的系统梳理可以看出,其章节目录设计体现了从基础理论到市场主体,从静态产权到动态交易,从内部治理到外部监管,从私人协商到国家调控的完整逻辑链条。每一章都不是孤岛,而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
例如,公司法中公司的融资行为会涉及金融法中的证券发行;合同履行中的担保需要物权法中担保物权制度的支持;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交易活动则直接关系到税收法律的适用。
也是因为这些,考生在复习时,切忌割裂记忆,而应在易搜职考网体系化学习方法的引导下,主动发现和建立章节间的联系,形成网状知识结构。唯有如此,才能从容应对跨章节、综合性的案例分析题,真正培养起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在考试和职业发展中取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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