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由泉州市财政局指导建设,是面向泉州市会计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的官方数字服务主渠道,提供考试报名、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政策资讯、办事指南等全周期服务。
立即进入服务大厅涵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全流程服务,含报名、打印、查分、审核等关键环节,信息权威、流程清晰、操作便捷。
泉州会计信息网官网-泉州会计官网每年定期发布当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包含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报名流程、缴费标准、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等核心要素。
准考证打印入口开放时间一般为考前两周。考生须使用A4纸打印,建议多备2份,妥善保管电子版。打印页面须清晰显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考场地址及时间。
注意事项:
• 打印后立即核对信息,如有错误及时联系所在区财政局;
• 部分考点座位紧张,建议提前熟悉路线;
• 建议使用Chrome或Edge浏览器下载PDF格式。
考试结束后约60天公布成绩,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官网“成绩查询”栏输入信息查询。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单科成绩2年有效(中级)。
证书领取方式:
① 现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报名点所在区财政局;
② 邮寄申请:登录官网“证书服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EMS寄送;
③ 电子证书:福建省推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特别提示:《泉州会计信息网官网》发布的报名通知具有唯一法律效力,任何培训机构或自媒体的“内部消息”均不可替代官方信息。请务必以官网通知原文为准,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实名认证与资料上传。
• 全市报名人数约2.3万人,同比增长8.2%;
• 初级通过率41.7%,中级23.4%,高级面试通过率67.1%;
• 首次启用“人脸识别+行为分析”防作弊系统;
• 推出“考前7天冲刺直播课”公益服务。
• 高级考试首次实行“开卷机考”,题型侧重实务分析;
• 推出“错题大数据分析”系统,供考生自主练习;
• 与泉州师范学院等高校合作设立考点,优化考场分布。
• 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申请延期考试;
• 官网增设“政策答疑专栏”,单月解答超1200条咨询;
• 中级报名学历要求明确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 首次实现“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全流程线上化;
• 优化后台系统,高峰时段响应速度提升60%;
• 发布《泉州会计考试常见误区白皮书(2021版)》。
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泉州市所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须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泉州会计信息网官网-泉州会计官网已接入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支持“随时学、随地学、反复学”。学员凭身份证号绑定账号,完成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后,学时自动同步至信息采集系统。
经泉州市财政局备案的继续教育面授机构共32家,覆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11个县(市、区),可满足企事业单位团体报名、定制化培训需求。
注:以上机构均须在官网“面授机构查询”栏备案并公示其培训计划、师资、收费标准。报名前请确认其2025年度备案状态。
除网络与面授外,以下形式经审核可折算学时,每项最高不超过30学时:
• 主持市级以上财政课题,每项折算24学时;
• 在CN刊号期刊发表会计类论文,第一作者折算18学时;
• 需提交成果证明+单位审核意见。
• 通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考试,单科合格折算24学时;
• 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并获奖,折算30学时;
• 单位组织内部培训(需提前备案),最多折算12学时。
• 学时登记截止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 2025年度继续教育从2025年1月1日启动;
• 未完成者将影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更新及诚信档案评价。
重要提醒:继续教育学时是会计职称晋升、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重要前置条件。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避免影响个人职业发展与单位资质维持。
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须进行信息采集,实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信息采集是参加考试、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证书发放的基础前提。
• 单位变更:通过“信息变更”模块提交新单位信息,系统自动推送至原单位属地财政部门审核;
• 跨省调出:登录“全国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提交调出申请;
• 姓名/身份证号变更:需上传公安部门证明,人工复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诚信档案说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同步建立诚信档案,记录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考试违纪、行政处罚、虚假承诺等行为。该档案将对接“信用中国(福建)”平台,作为行业评优、人才推荐的重要依据。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系统将自动比对公安、学信网等权威数据源。
泉州会计信息网官网-泉州会计官网是泉州市财政局发布会计相关法规、制度、政策的权威渠道,所有文件均标注发文机关、文号、生效日期,支持在线查阅与下载。
以上文件均已在官网“政策法规库”专栏全文发布,并附政策解读视频与QA问答集。
福建省财政厅官网与本平台实现数据互通,重要政策将同步推送至“泉州会计人员”微信服务号。
年泉州地区累计发放会计人才补贴1,862万元,惠及1,247人;开展“送政策进园区”活动37场,覆盖企业财务人员6,200余人次。
• 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全面深化:2025年6月起,所有开票金额超5万元业务须使用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
• 会计档案管理新规:纸质凭证保存期从15年调整为30年(部分永久保存);
•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更新:新增“业财融合”“预算绩效一体化”模块,中级考试大纲同步调整。
本栏目提供泉州会计相关政务服务的标准化流程说明、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及在线申报入口,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
• 主管部门:泉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身份证明、5名以上专职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 特别提示:2024年起新增“信用承诺制”,提交《诚信经营承诺书》可免交部分证明材料。
• 适用情形:保管期满且无未结事项的会计档案;
• 流程:单位档案部门提出→财务机构复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政部门备案;
• 注意:电子档案销毁须在省级电子档案管理平台操作,并留存销毁过程录像。
• 仅限纸质证书遗失;
•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登报作废声明(市级以上报刊)、《补办申请表》;
• 新发证书注明“补办”字样,有效期不变;
• 建议优先申领电子证书,防丢失、易验证。
所有表格均提供“填写示例”与“常见错误提示”,下载时请勾选“查看说明文档”选项。
根据2024年后台咨询大数据,整理高频问题TOP15,由泉州会计信息网官网专家团队逐一解答,覆盖考试、继续教育、政策执行等场景。
答:可以!根据闽财会〔2023〕28号文,非闽籍人员在泉州合法稳定就业(提供1年以上社保或居住证),可在泉州报名中级会计考试,工作年限计算至考试当年12月31日。例如:2025年报考,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专学历并工作满5年,或本科毕业满4年。
答:会!根据《泉州市会计证书管理办法(2024修订)》,2025年3月1日起,所有证书领取人须已完成信息采集且状态为“正常”。建议在成绩公布后立即登录官网补录信息,避免证书积压。
答:会!中级职称评审要求近3年继续教育学时均达标(每年≥90学时),高级要求近5年。2025年申报者,2022–2024年学时必须完整,缺1年即取消资格。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习。
答:根据财会〔2018〕33号文,从事会计工作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均须采集信息。若您自行编制会计报表、申报纳税,即属于“从事会计工作”范畴,建议尽快完成采集,避免后续经营受限。
答:官网侧重政策发布、流程指引与系统入口整合;“福建财政”APP提供移动端报名、查分、学时查询、电子证书展示等快捷服务。两者数据实时同步,建议收藏官网+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双渠道获取通知。
答:不能!高级考试报名要求“近3年继续教育均合格”,系统将自动校验学时记录。未完成2024年度学习者,即使成绩合格也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请务必在2025年12月31日前补足学时。
答:不能!中级考试实行2年滚动管理,2022年通过的科目在2024年仍有效;但若2025年再考,2022年成绩即失效。请合理规划考试周期,避免成绩浪费。
答:会!继续教育系统通过单位名称匹配学时。如单位名称与税务登记不一致,可能导致学时无法同步。请登录官网“信息变更”模块及时修正,单位名称建议填写工商注册全称。
答:仅作参考!所有政策文件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或“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官网”发布的原文为准。官网解读由合作律所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不替代正式答复。遇重大事项,请拨打0595-2211XXXX咨询。
答:有!2025年起高级考试全面实行开卷机考,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80分)、论述题(20分)。允许携带《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参考》(财政部编,2024版)纸质资料入场,但不得夹带任何电子设备。官网已上线《开卷考试操作指南》视频教程。
泉州会计信息网官网-泉州会计官网由泉州市财政局主管,泉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承建与运维,是全市会计管理服务的数字化主阵地。自2010年上线以来,已累计服务会计人员超42万人次,年均处理考试报名3.2万例、信息采集1.8万条、继续教育登记5.6万人次。
以数字赋能会计管理,以服务护航职业成长。通过构建“政策—考试—教育—诚信”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泉州会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发展,为泉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 主办单位:泉州市财政局
• 运维单位:泉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市政府办公区C座3层
• 电话:0595-2211XXXX(会计处);0595-2250XXXX(服务中心)
• 邮箱:qzkj@quanzhou.gov.cn
• 监督电话:0595-2211XXXX(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特别声明:本平台为公益性质政府服务网站,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服务费。任何以本官网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行为均属诈骗!请认准官网域名:www.kaocfa.cn。建议收藏本页,并设置为浏览器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