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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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粮食政策、市场信息与行业动态|一站式政务服务入口|粮食安全“压舱石”的实时镜像|为种粮农民、涉粮企业、行业研究者与公众提供专业、精准、及时的服务支持

黑龙江省粮食局官方网站——职能定位与战略价值

作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在东北腹地的核心支点,黑龙江粮政网不仅是行政公开平台,更是龙江粮安治理能力的数字化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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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信息中枢

网站作为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唯一政务主渠道,系统发布粮食收购政策、仓储动态、质量抽检结果及行业统计数据。所有信息均经法定程序审核,具备法律效力与政策指导性。

权威指数:★★★★★ 更新时效: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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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集成

整合粮食收购备案、仓储设施维修备案、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等28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线上办结率:92.6% 平均办结时限:3.2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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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数据门户

每日更新全省2000+收储库点收购进度、主要粮食品种价格(玉米/水稻/大豆)、库存余量、质量等级分布及出库检测数据,为市场主体提供决策依据,助力稳定市场预期。

数据来源:省级粮食数据中心 覆盖范围:全省13个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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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执法公示

全面公开粮食流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行政执法依据、权责清单、典型案例及涉粮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守护“政策粮”安全底线。

执法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公开周期:季度更新

〔特别提示〕

黑龙江省粮食局官方网站是当前全国省级粮食部门中信息化建设进度最快、数据开放程度最高、政民互动响应最快的平台之一。2024年系统升级后,移动端适配率100%,支持扫码即查、语音搜索、政策关键词联想等智能服务,真正实现“掌上粮政”。

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法定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 负责省级储备粮及物资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地方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监督储备粮动用命令执行。
  • 组织实施粮食和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及应急保障;监测分析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指导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 负责粮食流通监管;监督检查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质量标准与食品安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程;培育黑龙江好粮油品牌;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 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推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与应急保障能力储备。
  • 负责省级医药、食盐、糖、肉等重要物资储备管理;组织落实物资储备动用计划。

组织架构全景图

  • 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级主管部门)
    • 办公室(信访办):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应急值守
    • 人事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
    • 财务处: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监管、统计核算
    • 粮食储备处:省级储备粮管理、轮换计划审批、库存监管
    • 粮食流通处:收购指导、市场调控、应急保供、质量监管
    • 物资储备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定与执行监督
    • 产业发展处:粮食产业规划、精深加工项目推进、品牌建设
    • 法规与监管处:政策法规研究、执法监督、案件审理
    • 安全储粮处:仓储技术指导、安全生产、虫害防治
    •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 直属单位(专业支撑体系)
    • 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粮食质量检测、风险监测、标准制定
    •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承储与运营
    • 省粮食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组织与服务
    • 省粮食科研所:储粮技术研究、新装备推广、人才培训
    • 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军粮供应保障与质量监管
  • 下属地市机构:13个市(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实行属地管理与业务指导双重领导体制

年度重点任务(摘要)

  • 高标准完成新粮收购任务:确保市场化收购占比超85%,杜绝“卖粮难”
  • 推进100个粮库智能化改造:实现粮温、水分、虫害实时监测与预警
  • 建设3个区域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提升极端天气与突发事件保供能力
  • 开展“龙江好粮油”品牌提升行动:新增5个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
  • 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
  • 举办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培育“龙江粮匠”高技能人才
  • 落实粮食节约减损行动:推广绿色储粮技术,产后损失率降至4%以下

政策法规体系——权威发布与深度解读

政策是粮食工作的“指挥棒”。黑龙江粮政网构建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政策直达通道,确保惠农政策不衰减、执行不走样

年黑龙江省粮食收购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黑粮粮联〔2024〕15号)

核心内容

  • 收购品种与时间:小麦(2024年6月1日—9月30日)、早籼稻(7月15日—9月30日);玉米、大豆实行市场化收购,鼓励“随行就市”+应急托市
  •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条件:当市场价连续3日低于国家公布收购价(2024年国标三等小麦117元/50公斤、早籼稻126元/50公斤),且监测价经省局确认后启动
  • 收购库点公布机制:实行“一县一清单、一库一点名”,提前15日通过官网+县级政府公告+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2024年首批公布库点1827个
  • 质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GB 1351-2022),水分≤12.5%、杂质≤1.0%、霉变率≤2%;超限粮实行定向销售,严禁流入口粮市场
  • 结算与支付:收购资金“点对点”直付到种粮户账户,严禁打白条;推行“一卡通”系统,结算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 便民措施:推广“掌上粮仓”APP预约交粮、错峰售粮;设立“休息驿站”提供饮水、急救、充电等服务

典型示例:2023年桦川县种粮大户王某某通过官网预约库点,当日售粮30吨,结算资金2小时到账,较传统方式提速6倍。

粮食仓储管理技术规范(2024修订版)

  • 智能粮控系统要求:2025年前全省所有县级库点100%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实现“三感”(温度、湿度、气体)实时上传
  • 绿色储粮技术推广:氮气气调储粮覆盖率达65%以上;低温储粮(≤15℃)面积新增200万吨;应用食品级惰性粉防治害虫
  • 仓房管理标准:粮温≥25℃且温升≥5℃/7天自动预警;水分差>2%启动通风;霉变粒>1%立即隔离检测
  • 轮换管理流程:实行“三查四定”(查仓温、查粮质、查虫害;定时间、定库点、定方式、定销路)
  • 安全生产红线:禁止在仓内使用明火;磷化铝熏蒸作业需持证上岗;粮堆高度超过6米必须设置防塌措施

案例说明:2023年哈尔滨某粮库因未及时处理粮温异常,导致局部结露霉变,经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通风处置,避免损失超80万元。

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 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对“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补贴30%(单个≤200万)
  • 精深加工项目扶持:新建年加工玉米20万吨以上项目,设备投资补贴15%;大豆蛋白、玉米肽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提高至13%
  • 品牌建设激励:“黑土优品·龙江好粮油”区域品牌授权企业,享受省级媒体免费宣传资源;获国家级绿色食品认证奖励30万元
  • 仓储物流一体化:支持“产购储加销”五位一体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如五常大米产业综合体、北大荒粮企协同项目)
  • 科技赋能补贴:企业引进智能分拣、无人值守粮库系统,按投入额20%补贴,上限150万元

典型项目: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稻米产业综合体”,整合种植、烘干、碾米、品控、电商,亩均增值180元,带动农户增收12%。

粮食流通监管执法依据(2024年有效文件)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修订):明确粮食经营主体义务,处罚上限提高至500万元
  • 《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23年施行):首创“粮食安全县长负责制”,强化属地责任
  • 《政策性粮食管理暂行办法》(国粮规〔2022〕1号):严禁虚购虚销、转圈粮、以陈顶新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行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制度,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 《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结果7日内公示

执法案例:2024年1月,齐齐哈尔某粮企因收购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粮食,被处以罚款28万元并公示于官网——警示所有涉粮主体严守准入底线。

市场动态监测——实时数据与趋势研判

每日更新全省粮食市场“晴雨表”,为农民合理售粮、企业科学经营、政府精准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年6月10日黑龙江省粮食市场价格监测

(数据来源:省粮食交易市场·每日15:00更新)

  • 玉米
    • 哈尔滨地区:2050—2120元/吨(较昨日+8元);水分15%主流成交价
    • 齐齐哈尔地区:1980—2060元/吨(稳定);陈粮出库价1920元/吨起
    • 绥化地区:2020—2100元/吨(+5元);新季玉米预收价2080元/吨
  • 水稻
    • 常大米(标一):10.8—12.5元/公斤(加工企业采购)
    • 普通圆粒稻:1.32—1.38元/斤(粮库收购,水分≤14.5%)
    • 长粒稻:1.28—1.34元/斤;优质品种如“龙稻18”溢价达0.12元/斤
  • 大豆
    • 非转基因食用豆:2.65—2.78元/斤(佳木斯、鹤岗产区)
    • 油用大豆:2.42—2.50元/斤;蛋白含量>40%加价0.08元

趋势研判:当前玉米市场处于新旧粮交替期,基层余粮减少+深加工企业开机回升,价格存在支撑;水稻收购接近尾声,优质优价趋势明显;大豆受进口豆到港增加影响,短期承压,但优质食用豆仍具韧性。

年夏粮收购进度周报(6月3日—6月9日)

全省累计收购新粮:287.6万吨(同比+12.3%)

  • 玉米:收购192.4万吨(占预计总产量1.8%)
    • 市场化收购占比89.2%(中粮、北大荒、本地民企为主力)
    • 政策性收购启动库点1827个,收购量2.1万吨(预案暂未启动)
  • 水稻:收购95.2万吨(占预计总产量2.1%)
    • 普通品种收购价1.33—1.36元/斤,优质品种1.42—1.48元/斤
    • 国企库点日均收购量1.2万吨,民企收购占比58%
  • 大豆:收购0.9万吨(春大豆上市初期)
    • 农户惜售情绪较重,预计6月下旬进入集中上市期

热点关注:绥化市收购进度最快(占全市预估产量2.4%),因当地“订单农业”覆盖率高;黑河地区受天气影响进度滞后15天左右。

粮食库存与供需平衡分析(2024年5月末)

  • 政府储备:省级储备粮库存186万吨(可满足全省城乡居民口粮4.2个月),轮换库存滚动管理,应急保障能力充足
  • 企业商品库存:全社会库存732万吨(同比+8.5%),其中加工企业原料库存410万吨,贸易企业库存322万吨
  • 需求端预测
    • 本省口粮消费:年需原粮约850万吨(水稻+玉米)
    • 工业用粮:玉米深加工年需求超600万吨(乙醇、淀粉、氨基酸等)
    • 饲料用粮:年需玉米约450万吨(本地缺口约120万吨需外调)
  • 区域平衡:哈尔滨、绥化等主产区净调出;牡丹江、鸡西等主销区需从省外补充;全省粮食净调出量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

预警提示:当前库存消费比(全社会库存/年度消费)达31%,远超国际警戒线(17%),市场供应有充分保障;但需关注7—8月主汛期物流运输可能受影响。

年5月粮食质量安全抽检通报

抽检范围:全省13个市(地)112个县(市、区)共采集样品2840份

  • 玉米
    • 优质品率:82.6%(较2023年+3.2个百分点)
    • 霉变率超标样本:12份(占比0.42%),主要分布于齐齐哈尔部分低洼地块
    • 呕吐毒素超标:3份(均≤1000μg/kg,风险可控)
  • 水稻
    • 优质品率:76.8%(五常大米优质率达98.2%)
    • 重金属超标:0份(连续5年达标)
    • 农药残留检出:2份(检出量远低于国标限值,不构成风险)
  • 大豆
    • 蛋白质含量平均值:39.8%(高于国标2个百分点)
    • 黄曲霉毒素B1:未检出

结论:2024年新粮整体质量为近年来最好水平,符合“优质优价”政策导向,为“龙江好粮油”品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政务服务大厅——一网通办·高效便民

整合28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粮食收购备案

办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适用对象: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

  1. 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粮食收购备案”
  2. 上传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收购场所证明、质量检验能力说明
  3. 系统自动核验→2个工作日内办结→电子证照同步生成

材料清单

  • 《粮食收购备案表》(系统在线填写)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
  • 收购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
  • 粮食质量检验能力说明(自检/委托检测协议)

注意事项:备案后变更信息需15日内更新;连续6个月未开展收购视为自动注销。

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

交易品种: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临储粮、省储轮换粮

参与方式

  • 企业注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选择“黑龙江分中心”→提交资质审核
  • 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全省通用)
  • 保证金:按品种缴纳(玉米20元/吨,稻谷30元/吨)

交易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30(遇节假日另行通知)

操作指南

  1. 提前1小时登录系统查看标的
  2. 输入价格(阶梯加价/减价)→点击“委托买入”
  3. 成交后24小时内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内付款提货

2024年首期交易:6月4日成交玉米12.8万吨,均价2058元/吨;稻谷8.2万吨,均价2480元/吨。

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资质申报

资质类型:省级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有效期3年)

申报条件

  • 具备CMA资质认定,检测项目覆盖粮食主要指标
  • 实验室面积≥200㎡,仪器设备清单齐全
  • 技术人员≥5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
  • 近2年无质量事故与投诉

申报材料

  • 资质申请书(模板官网下载)
  • CMA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 人员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 仪器设备购销发票、检定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ISO 9001优先)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备案

适用情形:仓房、罩棚、筒仓等设施维修(含防水、保温、通风改造)

备案要求

  • 维修投资≥50万元需报市级粮食部门备案
  • 涉及仓房结构改造的,需提供设计图纸与安全评估
  • 维修后15日内提交验收报告

线上流程

  1. 登录“黑龙江省粮食仓储管理平台”
  2. 填写《仓储设施维修备案表》
  3. 上传施工方案、预算书、安全承诺书
  4. 系统推送至属地监管部门→3日内反馈意见

典型案例:2023年宾县某粮库投入380万元改造保温墙体,年储粮损耗下降1.2个百分点,节约损失17万元。

〔服务延伸〕

各地市均设线下“粮食政务服务专窗”(地址见官网“机构导航”),同步支持“跨省通办”(与吉林、内蒙古互认备案);企业可预约上门辅导,联系电话:0451-8262XXXX(省局政务服务处)。

互动交流平台——政民对话·共建共享

畅通民意渠道,回应社会关切,让粮食工作更透明、更可感、更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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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信访渠道,由局长信箱、副局长分理信箱组成。来信48小时内自动受理,15个工作日内回复。

高频问题:收购政策疑问、补贴申领流程、粮款拖欠投诉

处理机制:分级转办→限时办结→满意度回访

平均响应:2.1小时 2024年办结率: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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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调查

每季度开展1次公众意见征集,围绕政策制定、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等议题征集建议。2024年已开展“优质粮食工程满意度”“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等3轮调研。

2024年5月调查: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度达91.3%,建议增加烘干能力(占比67%)。

参与方式:官网首页“民意征集”栏目→扫码填答→抽奖激励(100%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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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每月第二周周三10:00直播,局长、处长面对面解读政策、回答网友提问。2024年已举办“粮食收购准备”“仓储安全”等4期。

回看方式:官网“视频中心”→“在线访谈”栏目(支持回放+字幕)

2024年6月主题:《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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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热线

全国粮食监管统一热线,提供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维权援助服务。黑龙江专线坐席覆盖工作日8:30—17:30。

受理范围:压级压价、克扣斤两、拒收农民售粮、超标准扣水扣杂等

处理承诺:简单问题2小时内答复;复杂问题3日内出具调查方案

日均接听:86通 回访满意度:96.2%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的诉求高效处理,请尽量提供:①具体时间地点;②涉事主体全称;③相关凭证(照片/单据编号);④真实联系方式。匿名投诉需附关键证据方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