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用药安全底线
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职责,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推动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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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专项检查】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年10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河南药监局印发《2024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采中选产品、医美用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法规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产品注册备案资料是否真实合规、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等关键环节。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23家次、经营企业1.2万余家次、使用单位8600余家次,责令整改487家,立案查处126起。

【政策解读】《河南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实施

年9月28日

为压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河南药监局制定出台《河南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针对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的规范性文件。

《规定》明确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职责,细化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管理全流程要求,特别强调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在岗服务、药品追溯管理等重点事项,并设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监管执法提供清晰依据。

【智慧监管】全省药品追溯体系接入企业突破1.5万家

年9月10日

为落实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河南药监局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系统建设与应用,目前已实现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大型医疗机构全覆盖,全省追溯体系接入企业达15263家,覆盖药品品种1.8万种。

通过“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重点药品流向,实现从生产到使用全链条可追溯。公众可通过“豫药追溯”微信小程序扫码查询药品基本信息、流通轨迹、检验报告等,提升用药透明度与安全感。系统上线以来,已处理追溯信息异常预警372条,有效防范了假劣药品流入市场风险。

监管职责与体系

⚙️ 行政许可与准入管理

  • 负责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核发与变更
  • 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与许可管理
  • 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及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初审
  • 组织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省级事权审批
  • 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

?️ 安全监督与风险管控

  • 组织实施药品GMP、GSP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 开展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专项检查等常态化监管
  • 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检验与风险监测
  • 建立省级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动态评估风险等级
  • 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建设

? 应急管理与处置

  • 制定《河南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 组建省级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库
  • 组织跨区域、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 依法调查处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 建立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

⚖️ 违法查处与执法协同

  • 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 开展“药剑行动”“清源行动”等专项执法整治
  • 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
  • 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责任人员实施资格罚
  •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与警示效应

? 服务产业与创新发展

  • 出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设立“创新通道”,对创新药械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指导
  • 推动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规范化生产
  • 支持医疗器械产学研用协同,加快创新产品上市进程
  • 开展“药监服务进企业”活动,提供政策技术帮扶

? 社会共治与科普宣传

  • 开通“河南药监”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
  • 每年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
  • 发布《公众用药安全指南》《医疗器械使用常识》等科普材料
  • 建立药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 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公众最关注问题

〔1〕如何辨别正规药品与假劣药品?

河南药监局提醒:购买药品时请认准以下关键信息:

  • 药品包装盒上必须有“国药准字H(Z、S、J)+8位数字”批准文号,无批准文号的药品不得生产销售;
  • 通过“中国药品追溯”APP或微信小程序扫描药品包装上的追溯码,验证药品流向与真伪;
  • 查验药品说明书与实物标签内容是否一致,重点核对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
  • 在合法医疗机构或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药,拒绝从网络非法渠道、街头流动摊贩处购买。

如发现疑似假劣药品,请立即向河南药监局或12315举报,我们将依法核查并反馈结果。

〔2〕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吗?哪些情况可凭电子处方?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配和使用。近年来,为便利群众用药,河南药监局在部分城市试点“互联网+处方流转”服务:

  • 在郑州、洛阳等地上线“电子处方平台”,支持线上问诊、电子处方开具与药品配送;
  • 试点医疗机构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可通过平台流转至合作药店取药或配送;
  • 慢性病患者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复诊时,可凭电子处方在定点药店长期取药(最长不超过12周);
  • 所有电子处方须与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确保真实、可追溯,严禁虚构处方或倒卖药品。

〔3〕中药饮片是否必须标注生产批号?如何选购合格饮片?

是的。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中药饮片包装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选购时请注意:

  • 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标签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注意“生产批号”与“生产日期”是否清晰可辨;
  • 观察饮片性状:如山药应呈类白色或淡棕黄色,粉性足;地黄应呈乌黑色、有光泽;避免购买颜色异常、有霉变或异味者;
  • 优先选择通过GMP认证的饮片生产企业产品,认准“豫药饮准字”或外省批准文号;
  • 中药饮片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与潮湿环境,家庭储存建议使用密封容器。

〔1〕购买家用医疗器械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南药监局提示:家用医疗器械(如血糖仪、血压计、理疗仪等)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标注“械”字编号。选购时请做到“三查”:

  • 查资质:确认销售单位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 查产品: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www.nmpa.gov.cn),输入注册证号核实真伪;
  • 查标识:包装应有“注册证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等信息,缺失者不得购买。

特别注意:血糖试纸、避孕套、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属高风险产品,必须严格按说明书使用,过期或拆封后不得继续使用。

〔2〕医美用注射器、玻尿酸如何识别是否合规?

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必须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开展。消费者应:

  • 查验机构资质:现场查看悬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是否含“医疗美容科”;
  • 核对产品包装:玻尿酸等填充剂外包装须有“械注进/准字”编号,最小包装应有唯一识别码(可扫码追溯);
  • 要求“三面可见”:操作前现场拆封产品包装,确认品牌、批号、有效期,并要求医生展示《医师资格证书》;
  • 保留凭证:索取发票、病历、产品包装盒,作为维权依据。

河南药监局联合公安查处“美容针”黑窝点17处,查获未经注册玻尿酸、肉毒素等产品2.3万支,提醒公众警惕“低价体验”“现场打折”等诱导陷阱。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如何报告?哪些情况需及时上报?

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 导致死亡或危及生命的事件;

导致严重伤害(如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住院延长)的事件;

  • 可能引发上述后果的故障或异常使用情况。

报告途径:

  • 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 向使用单位(医院器械科)或当地药监部门反映;
  • 拨打12315热线举报。

河南药监局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哨点286个,年均处置报告3000余份,对高风险产品开展重点再评价。

〔1〕如何识别正规化妆品?“妆字号”与“械字号”有何区别?

正规化妆品外包装必须标注“国妆字”(普通化妆品)或“国妆特字”(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防晒、染发、祛斑类),可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扫码验证。消费者需注意:

  • “妆字号”产品不得宣称医疗功效,如“治疗”“修复”“杀菌”等用语属违规;
  • “械字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如创面敷料),仅用于皮肤创面护理,不能替代化妆品;
  • 年新实施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企业对“美白”“抗皱”“防晒”等宣称提供评价报告,可向企业索取。

选购时避免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备案编号。

〔2〕网购化妆品(如直播间秒杀)是否安全?如何维权?

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化妆品存在较高风险,河南药监局2023年开展“净网清源”行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427起。消费者请:

  • 优先选择品牌官方旗舰店或大型电商平台自营店;
  • 警惕“海外代购”“工厂直销”等话术,查验产品中文标签及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 保留支付记录、聊天截图、商品页面截图,发生纠纷及时举报;
  • 发现无中文标签、宣称“速效”“根治”等问题产品,立即向平台及药监部门反馈。

特别提醒:2024年新规要求化妆品电商经营者公示《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可点击商品页面“资质证明”栏查看。

〔3〕婴幼儿护肤品有哪些特殊要求?选购要点是什么?

婴幼儿(0-3岁)皮肤屏障功能尚未发育完全,应选择配方精简、成分安全的产品。河南药监局建议:

  • 认准“婴幼儿配方”标识,避免含酒精、香精、防腐剂(如MIT、甲醛释放体)的产品;
  • 优先选择经皮肤科临床验证、低敏配方的产品;
  • 首次使用前做局部试用:取少量涂抹于手臂内侧,观察24小时无红肿瘙痒再大面积使用;
  • 避免使用成人护肤品替代,成人产品中某些成分(如维A酸、水杨酸)可能对婴幼儿产生不良影响。

河南药监局组织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抽检1200批次,合格率98.6%,对2批微生物超标产品依法下架召回。

〔1〕执业药师注册条件有哪些?继续教育如何完成?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需满足: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经所在单位同意。注册有效期5年,期满前需完成:

  •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分(含面授10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
  • 学分可通过“河南药监培训平台”在线学习或参加线下培训获取;
  • 年起实行电子学分登记,系统自动同步至注册平台。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者,注册有效期满将不予延续。

〔2〕执业药师“挂证”被查会有什么后果?

“挂证”行为(药师证挂靠药店但不在岗履职)是河南药监局严查重点。2023年全省核查零售药店1.1万家次,查处“挂证”药师217人,处理结果包括:

  • 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3年内不得重新注册;
  • 药店列入信用惩戒名单,取消评优资格;
  • 涉及医疗机构的,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 典型案例在“河南药监”官网公开曝光。

提醒:药师应切实履行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职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3〕药师如何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哪些补贴政策?

根据《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方案》,执业药师可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等职业资格认定,获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可申领补贴:

  • 高级工(三级):补贴1500元;
  • 技师(二级):补贴2000元;
  • 高级技师(一级):补贴3000元。

申报条件包括: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等。具体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河南药监”官网“职业考试”专栏。

发展历程与改革节点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河南省医药管理局、省医药公司等单位整合组建河南药监局(初期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实现药品监管职能集中统一。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成为全国较早出台省级药品监管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为依法监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河南药监局完成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强化监管独立性与权威性。

机构改革中,划入原质监局承担的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职能,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品一械”统一监管。

《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修订施行,河南药监局牵头制定配套制度文件12项,建立疫苗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机制。

成立省级药品检查中心,组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首批聘任检查员286名,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

启动“智慧药监”三年行动,建成药品追溯、风险预警、移动执法三大平台,监管效能提升40%以上。

《河南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施行,全国首创零售药店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河南药监局入选“全国药品监管先进集体”。
当前正全面推进“监管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建设,打造中部地区药品监管高地。

政策法规专题

⚡ 国家最新立法动态(2023-2024)

年12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完成第二次修订,2024年5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主要变化包括:

  • 医疗器械:明确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责任,要求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并建立检查制度;对高风险植入类器械实行全生命周期追溯;
  • 化妆品:细化新原料安全监测要求,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保湿剂五类安全风险较高的原料实行注册管理;
  • 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10倍年收入罚款,并终身禁业。

河南药监局已组织全省监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新法规落地见效。

⚖️ 河南省地方规章与办法

河南药监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多项配套制度:

  • 《河南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施行)
  • 《河南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 《河南省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23-2025年)》
  • 《河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河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建设标准》

上述文件均在“河南药监”官网政策法规专栏全文公开,支持在线检索与下载。

? 规范性文件与指导原则

为提升监管可操作性,河南药监局发布多项技术指南:

  • 《河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现场检查指南(2024版)》
  • 《中药饮片生产质量控制要点(试行)》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资料技术指导原则》
  • 《药品网络销售负面清单及合规指引》

这些文件为医药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也为监管人员执法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河南药监局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32场,惠及企业15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