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税种-2019年税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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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为这些,明确2019年这个时间节点下的税种构成,具有重要的实务与理论意义。它意味着需要依据当时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法规,准确区分哪些税种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哪些应计入“管理费用”或资产成本等其它科目。对这一问题的清晰把握,不仅是企业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的基础,也是财税专业人员专业能力的体现。易搜职考网长期追踪税制改革动态,致力于将最新的政策变化与权威的学术理论、考试大纲相结合,为广大学员和从业者提供精准、系统、前瞻性的知识梳理与备考指导。深入探究2019年“税金及附加”的涵盖范围,正是理解当时税会处理逻辑的关键一步,对于构建完整的财税知识体系至关重要。
在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中,“税金及附加”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损益类科目,它集中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2019年,中国税制处于“营改增”全面完成后的稳定深化期,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也趋于成熟和明确。
也是因为这些,厘清当时“税金及附加”科目具体核算的税种范围,不仅关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也是财务与税务人员必须掌握的核心技能。易搜职考网基于多年的教研积累,结合当时的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对此进行系统性的阐述。

一、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定义与演变
“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演变过程。在2016年之前,该科目名为“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核算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随着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一般不计入损益科目,因此财政部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于此同时呢,原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也同步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这一调整使得2019年的核算内容与2016年之前有了显著区别。易搜职考网提醒广大考生和从业者,务必注意这一历史性变化,在理解2019年及以后的税种构成时,需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二、 2019年计入“税金及附加”的主要税种详解
根据2019年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通常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1.消费税:这是针对特定消费品(如烟、酒、高档化妆品、成品油、小汽车等)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生产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时,计提的消费税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
- 2.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它是一种附加税,专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 3.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这两项虽然性质上是政府性基金,但其会计处理与税种类似,计税依据同样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它们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
- 4.资源税:针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 5.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6年会计科目调整后,从“管理费用”转入本科目核算。
- 6.土地使用税:全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同样在2016年后调整至本科目。
- 7.车船税: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企业计提时计入本科目。
- 8.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企业签订合同、建立账簿等行为均可能产生印花税纳税义务,计入本科目。
三、 需要特别辨析与注意的税种
在理解“税金及附加”范围时,明确哪些税种不计入该科目同样重要。易搜职考网在长期教研中发现,以下几个税种的会计处理常成为混淆点:
-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核心特点是税款独立于价格之外。一般情况下,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计入损益类科目(“税金及附加”或“管理费用”),而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进行核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影响企业利润表。
- 企业所得税:这是针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税,直接源自企业的利润总额。它在会计上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单独核算,最终从利润总额中扣除以得到净利润,因此绝不列入“税金及附加”。
- 土地增值税:这是一个需要根据企业主营业务进行判断的税种。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其转让房地产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而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非主营业务行为,相关的土地增值税通常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而非“税金及附加”。
- 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关税等:这些税种通常与取得特定资产(如车辆、房屋、土地、进口货物)相关,按照会计准则,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构成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而不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税金及附加”)。
例如,购买小汽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应计入无形资产或开发成本。 - 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员工个人所得税,属于代收代付性质,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核算,支付给员工时即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不构成企业的费用,故不计入“税金及附加”。
四、 “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实务与易错点
在2019年的会计实务中,对于“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在确认相关收入的期间,或是在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计提相应的税费。
典型的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其他相关税费明细科目)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各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易搜职考网在辅导学员过程中,归结起来说出以下几个常见易错点:
1.税基计算错误:尤其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其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需注意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留抵退税等因素对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影响,不能简单地以销项税额作为计算基础。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提时点:这两项税通常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企业需要按月或按季计提,避免在缴纳当月一次性计入,导致费用失真。
3.印花税的处理:印花税一般不需计提,在购买税票或汇总缴纳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但对于应纳税额较大或需要均衡负担的,也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4.与“管理费用”的历史混淆:由于2016年的科目调整,部分老会计或学员仍习惯性将房产税等计入管理费用,这是必须纠正的观念。
五、 掌握该知识点对职业考试与实务工作的意义
对于参加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考试的考生来说呢,“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税种”是《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乃至《税法》科目中反复出现的核心考点。考题形式多样,可能直接以选择题、判断题考查具体税种的归属,也可能在计算分析题或综合题中,要求考生计算当期“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并完成相关账务处理,进而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准确掌握这一内容,是顺利通过相关考试的关键基石之一。
对于企业财务和税务工作人员,这项知识更是日常工作的基础。正确的核算不仅确保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为企业内部成本分析、税务筹划和预算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错误地将资产性税金费用化,或者将费用性税金资本化,都会扭曲企业的盈利能力指标,可能误导管理层决策,甚至引发税务风险。
易搜职考网始终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我们建议学习者在记忆税种清单的同时,更要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即“税金及附加”主要归集的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且通常计入当期损益的税费及附加。而那些与资产取得成本相关、或属于利润分配性质(如企业所得税)的税种,则排除在外。把握这一原则,就能以不变应万变,即使面对在以后税制的细微调整,也能快速理解其会计处理的影响。

,2019年“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税种范围,是在“营改增”后会计科目调整定型后的稳定状态。它主要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计入资产成本的各类税收等则明确排除在外。这一知识体系的牢固掌握,离不开对税制改革背景的洞察、对会计准则精神的领会以及对实务操作细节的钻研。易搜职考网通过系统化的课程设计、精准的考点解析和贴近实务的案例教学,持续助力财经从业者与考生夯实基础,构建清晰、稳固的财税知识框架,从容应对职业挑战与考试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制也会继续优化完善,但万变不离其宗,深刻理解2019年这一典型时点的规定,将为理解和适应在以后的变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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