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发票丢失如何处理-发票丢失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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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为经济活动最原始、最关键的凭证之一,其管理与处置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税务合规性以及经营风险的控制。2020年,对于广大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以及相关经营者来说呢,“发票丢失”这一看似老生常谈的问题,被赋予了更为具体和紧迫的实践意义。这一年,税收征管数字化进程加速,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试点与推广步入新阶段,但纸质发票在经济活动中仍占据主流。
于此同时呢,国家税务总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其中便包含了对发票丢失处理流程的简化和明确。
也是因为这些,“2020发票丢失如何处理”这一,实质上聚焦于在当年特定的政策环境和征管要求下,如何高效、合规地应对这一突发状况。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操作指南,更是一个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历年公告(如2019年第38号公告等)具体应用的综合课题。处理方式因丢失发票的类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联次(发票联、抵扣联等)以及丢失主体的不同(开票方或受票方)而存在显著差异,其核心目标是在保障税款安全、链条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和抵扣权益的影响。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2020年适用的发票丢失处理流程,是财务工作者专业能力的体现,也是企业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易搜职考网在多年的财税职业教育研究中发现,许多考生和从业者对此环节的细节掌握仍不够扎实,亟需系统性的梳理与指导。

在日常财务与税务工作中,发票的妥善保管是基本职责。由于流转环节多、保管周期长等原因,发票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丢失,纳税人往往感到手足无措,担心引发税务风险、影响税款抵扣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际上,只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完全可以将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本文将依据2020年有效的税收法规与征管实践,对发票丢失的处理进行全方位、分情境的详细阐述,旨在为读者提供清晰、可操作的行动指南。易搜职考网提醒各位财税同仁,严守票据管理规范是根本,但熟知应急处理流程同样不可或缺。
一、 处理发票丢失的核心原则与总体思路
在处理发票丢失事宜前,必须把握几个核心原则:及时报告、区分类型、合规补救、留存证据。发现丢失应立即采取行动,拖延可能使问题复杂化。必须准确判断丢失发票的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以及具体丢失的联次,这是选择后续处理路径的关键。再次,所有补救措施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定流程,不可自行其是。整个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书面文件、登报资料、情况说明等,都必须妥善归档,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总体思路是:以登报声明(根据规定需要时)和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为前提,以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或替代凭证为核心,最终目标是确保受票方的合法权益(如抵扣进项税额、税前扣除)不受影响,同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详细处理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其具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管理最为严格。处理流程需根据丢失的联次具体区分。
1.丢失抵扣联
如果仅丢失了抵扣联,处理相对简单:
- 第一步:受票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
- 第二步:在认证相符后,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 第三步:将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丢失发票联
如果仅丢失了发票联:
- 受票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 该复印件需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
- 通常情况下,丢失发票联不影响抵扣联的正常认证抵扣。
3.抵扣联和发票联同时丢失
这是最严重的情况,处理步骤较为完整:
- 第一步:登报声明作废。发现丢失后,应于当日或近期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中需注明发票的代码、号码、开票单位、受票单位等信息。
- 第二步:向税务机关报告。受票方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 第三步:销售方协助。受票方需从销售方取得该张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
- 第四步:销售方申请《证明单》。销售方需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提供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 第五步:受票方抵扣与记账。受票方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和《证明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该套资料同时作为记账凭证。
易搜职考网提示:自2020年起,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了流程,例如对于已实现纳税申报数据联网核查的地区,可能不再强制要求登报。但最稳妥的做法仍是遵循“报告+登报+证明”的完整流程,或直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执行口径。
三、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电子普通发票和纸质普通发票)不用于抵扣进项税,其丢失处理相对专用发票更为灵活,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获取。
- 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受票方可以取得开票方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开票方发票专用章,作为记账和税前扣除的凭证。为保险起见,受票方可要求开票方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通常情况下,无需登报和向税务机关报告(除非地方有特殊规定)。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丢失:这是最简单的情况。受票方可以直接从开票方重新获取原电子发票文件,或自行从税务平台再次打印。电子发票的原件即电子文件,重复打印不影响其效力。
也是因为这些,严格意义上不存在“丢失”问题,只需重新获取即可。
四、 其他特殊类型发票丢失处理要点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
该发票用于车辆注册登记和抵扣,丢失后处理类似专用发票:
- 需在发现丢失后登报声明作废。
- 向税务机关报告,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 消费者(受票方)凭销售方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及相关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车辆上牌等事宜需同时咨询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
2.空白发票丢失
丢失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无论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属于严重的管理疏失,处理更为严格:
- 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 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可能需要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 接受税务机关的调查处理,可能面临罚款。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丢失空白发票最高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税务机关会根据情况对企业的发票领用数量或最高开票限额进行管控。
五、 发票丢失后的税务与账务处理实操
1.销售方(开票方)的处理
- 积极配合受票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在受票方需要时,向自身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自身无需重复缴税或作废红冲。因为发票已正常申报纳税,只需证明该份发票已正常申报即可。
2.受票方的税务处理
- 增值税抵扣:如前所述,凭合规的复印件和《证明单》进行认证抵扣。需在发票认证期限内操作。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规定,企业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外部凭证,其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在能够提供复印件、证明等替代资料的情况下,允许税前扣除。
也是因为这些,妥善取得并保管好替代凭证至关重要。
3.账务处理
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联为例:
- 受票方将取得的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
- 会计分录与收到原发票时一致,正常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只需在摘要中注明“凭丢失发票复印件及证明单入账”即可。
六、 风险防范与内部控制建议
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防范。易搜职考网结合多年对财务岗位能力的研究,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加强发票管理内部控制:
- 建立严格的传递与签收制度:发票在内部部门间、与客户间传递,必须有书面签收记录,明确责任。
- 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从根本上解决了丢失、损毁问题,且便于归档查询。企业应积极引导业务伙伴开具电子发票。
- 及时认证与归档:收到纸质专用发票后,应尽快认证并扫描电子归档,将纸质原件安全存放。
- 定期盘点与检查: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未认证、未入账的发票进行盘点,及时发现异常。
- 购买相关保险:对于票据往来频繁、金额巨大的企业,可考虑购买相关财产保险,转移意外损失风险。
-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业务人员学习发票管理法规和丢失处理流程,确保人人知晓,遇事不慌。

,2020年发票丢失的处理已形成一套相对清晰、规范的体系。纳税人无需过度恐慌,但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发票类型和丢失情境,遵循“报告、声明、取证”的核心步骤,积极与开票方及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即可合法合规地解决问题,保障自身的税收权益。整个处理过程体现了税收征管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改革方向。对于财务专业人士来说呢,精通此类实务操作细节,是胜任岗位、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功,也是易搜职考网在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始终强调的核心能力之一。通过系统学习与实践,完全可以将此类突发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确保企业财务与税务流程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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