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2019年企业所得税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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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普惠性减税降费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加码

2019年企业所得税改革最显著的特征是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其中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空前加大,成为全年减税降费的“主旋律”之一。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大幅放宽与优惠力度升级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覆盖范围急剧扩大:
- 资产总额:从原先的不超过1000万元(工业企业)和3000万元(其他企业),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
- 从业人数:从原先的不超过100人(工业企业)和80人(其他企业),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
- 应纳税所得额:从原先的不超过100万元,大幅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
与此相对应,优惠税率也进行了阶梯式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5%。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大量原本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纳入优惠范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税负显著降低。易搜职考网提醒广大中小企业,务必重新审视自身是否符合新的小微企业标准,确保应享尽享税收红利。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
虽然主要涉及地方税种和附加,但这项政策与小微企业紧密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综合税费负担,优化了其生存发展环境。
二、 鼓励研发创新与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延续深化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税收政策的重要着力点。2019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延续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管理也更为规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发力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这一政策的延续和稳定,给了企业明确的预期,鼓励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易搜职考网注意到,政策执行中更加强调研发费用的规范归集和辅助账的健全,企业需注重日常管理,以备核查。
高新技术企业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于此同时呢,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政策巩固了创新主体的竞争优势。2019年,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后续管理的监管,强调“认定”与“监管”并重,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确保资质真实合规。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
此前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政策继续执行。
除了这些以外呢,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这意味着所有制造业企业的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均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这对制造业企业更新设备、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支持。
三、 税前扣除与资产税务处理政策的优化调整
2019年,部分税前扣除政策得到进一步明确或优化,使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更为精细和合理。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一比例较之前的2.5%(一般企业)和8%(部分特定企业)有了普遍性提升,鼓励企业加大职工培训投入,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企业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需准确计算并充分利用这一扣除政策。
责任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明确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一政策的明确,为企业分散经营风险、购买相关保险扫清了税务障碍,体现了税收政策与企业实际经营需求的结合。
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此项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是税收政策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具体体现,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 税收征管与服务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新政不仅体现在实体性优惠上,也体现在程序性便利和征管优化方面,旨在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在2019年得到全面贯彻。该办法明确了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特别是对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的区分使用、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收款凭证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这要求企业必须加强财务基础管理,确保业务真实、凭证合法有效,才能顺利实现税前扣除。易搜职考网建议企业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该办法,完善内部票据管理制度。
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为配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税务总局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等部分表单,并简化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填报项目。这一举措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申报负担,是“放管服”改革在税收领域的生动实践。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明确
对于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在会计处理上冲减了当期进项税额,进而可能影响成本费用。税收政策明确,该留抵退税款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收到退税时,应注意正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五、 特定领域与行业的税收政策指引
除了上述普遍性政策,2019年还对一些特定领域和行业的税收处理给予了关注和明确。
永续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明确
随着金融工具的创新,永续债发行日益增多。2019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了永续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发行方和投资方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但同时,也允许双方选择适用股息、红利政策,一经选择,不得改变。这为永续债的税务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规则,有利于金融工具的规范发展。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支持国家铁路建设,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针对特定投资行为的税收优惠,旨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所得税优惠延续
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或“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这体现了国家对于关键核心技术产业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
,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呈现出“减负、促新、规范、便利”的鲜明特点。从普惠性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到精准激励研发创新;从优化各项税前扣除标准,到简化征管纳税流程,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直击市场主体的痛点与需求。对于企业和财税专业人士来说呢,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是做好税务筹划、防范税务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础。易搜职考网作为专业的职业教育与研究平台,将持续追踪政策前沿,结合实务案例,为广大用户提供及时、准确、深度的政策解读与分析服务,助力企业和个人在复杂的税收环境中把握机遇,稳健前行。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动对照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内部税务管理,确保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实现税务处理的合规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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