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期限最新规定-发票认证期限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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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行发票认证(抵扣)期限的核心规定与历史沿革

当前,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的认证或勾选确认期限,最核心的规定是: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扣税凭证,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限制。
这意味着,对于符合上述时间条件的扣税凭证,纳税人在理论上可以在任意时间,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相关省级电子税务局模块)进行用途确认(如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并在确认的当期申报期内申报抵扣,不再受此前360天或更早期180天的固定期限约束。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一重大变革,有必要简要回顾其历史演变:
- 第一阶段(早期): 执行18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纳税人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早期认证系统进行扫描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 第二阶段(2017年后): 将认证抵扣期限从180天延长至360天。这一调整旨在给予纳税人更充裕的时间处理发票事宜。
- 第三阶段(2020年3月1日起): 全面取消认证抵扣期限限制。这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极大地赋予了纳税人处理进项税抵扣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二、 取消认证期限规定的具体适用范围与条件
尽管取消了期限限制,但政策的适用并非无条件、无范围的。纳税人必须准确理解其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以避免操作失误。
(一) 适用的扣税凭证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仅指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
- 完税凭证等(其抵扣遵从相关税收法规,但同样享受无期限限制的便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销售方取得的税率栏注明“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按规定不得抵扣的发票,本身就不涉及认证抵扣问题,因此不适用此期限规定。
(二) 适用的发票开具时间
该政策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上述扣税凭证。对于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扣税凭证,仍应按照原规定期限执行(即360天或更早的180天)。在实际操作中,系统通常会对开票日期进行校验。
(三) 纳税人身份要求
该政策主要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涉及进项税抵扣(特定时期阶段性政策除外),因此不涉及认证勾选操作。当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取得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政策判断是否可抵扣以及如何操作。
(四) 其他必要条件
- 发票真实合法: 发票本身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开、伪造、变造等情况。
- 交易真实发生: 对应的购销业务必须真实发生。
- 用途符合规定: 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需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不属于税法明确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
- 按规定操作: 仍需通过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官方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进行发票信息的勾选确认操作。
三、 无期限限制下的实务操作流程与要点
取消期限限制后,操作流程看似简化,但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易搜职考网提醒广大财会人员,应建立更科学的发票管理内控流程。
(一) 常规勾选确认抵扣流程
- 发票取得与查验: 取得合规扣税凭证后,首先应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并核对票面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 登录平台勾选: 在需要申报抵扣的税款所属期(通常为自然月或季度)内,登录所在省市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 发票用途确认: 在“抵扣勾选”或类似模块中,查询到需要抵扣的发票,进行勾选并确认用途为“用于申报抵扣”。平台支持批量勾选、扫码勾选等多种便捷方式。
- 确认签名: 在申报期内,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确认签名”操作。此步骤至关重要,未经确认签名的勾选数据不能用于当期申报抵扣。
- 纳税申报: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获取已确认签名的抵扣数据,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
(二) 特殊情形处理要点
- 逾期发票的处理: 对于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且已超期的扣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符合特定条件的,可经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允许继续抵扣。但程序复杂,应尽量避免。
- 退税发票的勾选: 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应在平台中选择“用于出口退税”或“用于代办退税”用途,其操作同样无期限限制,但需遵循出口退税的相关管理规定。
- 发票误操作处理: 在确认签名前,若发现勾选错误,可以撤销勾选。一旦完成确认签名,在当期申报期内且未完成申报前,可申请撤销确认签名后进行修改;若已完成申报,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联系税务机关处理。
- 暂估入账发票的后续处理: 企业常遇到货到票未到暂估入账的情况。取消期限后,取得发票时无需再担心超期,可在取得发票的当期直接进行勾选抵扣,并同步冲销暂估,调整账务。
四、 取消期限后企业面临的挑战与风险防范
政策放宽带来了便利,也潜藏了新的管理风险和合规挑战。易搜职考网结合多年观察,归结起来说出以下关键风险点及防范建议:
(一) 主要风险点
- 财务管理松懈风险: 容易因无期限压力而拖延发票处理,导致大量发票积压,可能造成账实不符、进销项不匹配、现金流管理失衡,甚至遗忘抵扣,造成不必要的税款损失。
- 税务稽查风险: 长期不抵扣的发票,若在多年后突然集中抵扣,可能引起税务系统的预警和稽查关注,需要企业能够合理解释业务背景和长期未抵扣的原因。
- 发票遗失或损毁风险: 时间跨度越长,纸质发票遗失、损坏或电子数据存储不当的风险越大,一旦丢失将面临无法抵扣的损失。
- 政策适用错误风险: 错误地将2017年以前开具的发票或不符合抵扣条件的发票进行勾选,或将导致补税、滞纳金及罚款。
- 系统操作失误风险: 对勾选、确认签名、撤销等操作流程不熟悉,可能导致抵扣所属期错误,影响当期税款计算。
(二) 风险防范与管理优化建议
-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发票管理流程,规定发票取得、审核、入账、勾选抵扣的合理内部时限(如规定在收到发票后60或90天内完成处理),避免无限期拖延。
- 加强业财融合与沟通: 财务部门应主动与采购、业务部门沟通,确保经济业务发生后能及时取得合规发票,并传递至财务部门。
- 实行发票台账动态管理: 建立电子化发票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每张发票的取得时间、开票方、金额、税额、入账情况、勾选抵扣所属期等,定期清理“已入账未抵扣”和“已取得未入账”的发票,做到心中有数。
- 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 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审查进项税抵扣情况,分析长期未抵扣发票的原因,评估潜在的税务风险,并及时处理。
- 提升财税人员专业能力: 持续关注像易搜职考网提供的政策解读和实务指南,定期组织培训,确保财税团队深刻理解无期限政策的内涵与外延,熟练掌握电子税务局及发票平台的操作。
- 妥善保管票据与资料: 无论是纸质发票还是电子发票文件,都应建立安全、规范的归档保存机制,确保相关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单证等能够与发票匹配,以应对可能的税务核查。
五、 在以后展望与易搜职考网的持续关注
发票认证期限的取消,是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成果的集中体现之一。
随着全电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推广普及,在以后发票的流转、勾选、入账、归档将更加自动化、智能化。发票数据的实时流转与集中处理,将使“认证期限”这个概念进一步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基于信用和风险的动态管理。税务机关的监管重点将从“管期限、管形式”更多转向“管实质、管风险”,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涉税风险。
在这一变革进程中,企业对财税合规管理的要求不降反升。财务人员需要从传统的“期限驱动型”操作员,转变为“风险管控型”和价值创造型的财务管理者。他们需要更深入地理解业务实质,更前瞻地进行税务规划,更娴熟地运用数字化工具。易搜职考网作为财会职业人士的专业伙伴,将持续深耕于财税政策研究的前沿,不仅及时传递像发票认证此类基础规定的变化,更致力于剖析政策背后的逻辑,提供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方位能力提升解决方案。我们将通过专业的课程、深度的文章、实时的答疑,帮助学员和读者在日新月异的财税环境中,牢牢把握合规底线,提升职业竞争力,从容应对包括发票管理在内的各项财税工作挑战。

,发票认证期限的取消是一项惠企利民的重大改革,它赋予了纳税人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要求企业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更精细化的内控管理体系。唯有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日常操作、强化风险意识,才能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企业管理效能,在合规的轨道上实现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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