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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填写申报表-进项税转出申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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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9 07:25:50
: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中的一项核心且复杂的操作。它特指纳税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发生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而需要将这些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中的一项核心且复杂的操作。它特指纳税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发生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而需要将这些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出来,转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价值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申报行为。这一概念深刻体现了增值税“环环抵扣、税不重征”的链条原理,同时也构成了税法对抵扣权进行必要限制与调整的关键机制。其产生原因多样,涵盖了从最初取得凭证不合规、用途发生改变,到后期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多种场景,要求纳税人必须具备高度的税务遵从意识和准确的职业判断能力。

进 项税额转出如何填写申报表

对于广大企业财务人员、税务从业者以及备考财税类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员来说呢,熟练掌握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则与申报流程,不仅是准确履行纳税义务、防范税务风险的基本要求,更是衡量其专业胜任能力的重要标尺。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准确识别需要转出的情形,如何正确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尤其是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完成准确填写,常常是实务工作中的难点与痛点。易搜职考网在长期跟踪研究职业资格考试动态与实务操作要点中发现,许多考生和初入行的从业者在此环节容易产生混淆和错误,而这些错误可能直接导致企业面临补税、滞纳金乃至行政处罚的风险。
也是因为这些,系统性地梳理进项税额转出的政策脉络,并深入剖析其在申报表上的逻辑映射与填写技巧,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易搜职考网致力于将此类复杂涉税事项分解为清晰、可操作的步骤,帮助专业人士提升技能,从容应对考试与实务挑战。


一、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心法规依据与常见情形

要正确填写申报表,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我国增值税法规体系,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文等,明确规定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当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续落入这些禁止抵扣范畴时,就必须进行转出处理。

常见的进项税额转出情形主要包括: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这是最常见的一类。
    例如,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后将其部分用于建造职工食堂(集体福利),则用于食堂部分的对应进项税额需转出。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这些服务的进项税额自始不得抵扣,若误抵则需要转出。
  •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 这涉及到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现为一次性抵扣但需核算)的特殊规则。
  • 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这实质上也属于一种进项税额的冲减。

易搜职考网提醒,准确判定业务实质是否属于上述情形,是进行后续所有操作的第一步,也是职业判断的关键所在。


二、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账务处理基础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前,规范的会计处理是基础。会计上,进项税额转出主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核算。

基本会计分录模型为:

  • 借:相关成本、费用、资产科目(如“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主营业务成本”等)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将已抵扣的原材料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再如,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将转出的税额归集到“进项税额转出”贷方,月末会结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未交增值税”科目,最终影响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易搜职考网强调,清晰的账务处理能为申报表填写提供直接、准确的数据来源。


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写详解

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主要反映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及其附列资料中。我们遵循申报表的逻辑顺序进行阐述。

(一)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列资料(二)是记录进项税额发生、抵扣、转出详情的关键附表。进项税额转出额集中填写在本表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第13至23栏)中。

  • 第14栏“免税项目用”: 填写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填写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第16栏“非正常损失”: 填写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填写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填写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因征退税率差等原因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调减的进项税额。
  • 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这是发生销售折让、退回等情况时最常见的转出填写栏次。
  • 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填写本期经批准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 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填写本期经批准退还的上期留抵税额。
  • 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这是一个兜底栏次,填写上述栏次未能涵盖的其他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如,购进的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不得抵扣项目若已误抵,应在此栏转出;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专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时,按净值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也通常在此栏填写。

关键计算关系: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 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 - 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而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 = 第14栏至第23栏之和。易搜职考网提示,务必确保各栏次数据勾稽关系正确,这是申报表填写无误的基本保证。

(二) 主表的对应栏次

附列资料(二)的数据会自动汇总到主表。

  • 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此栏数据直接取自附列资料(二)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它作为减项,参与计算当期实际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主表“税款计算”部分:
当期应抵扣税额合计 = 第12栏“进项税额” + 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
可见,“进项税额转出”直接减少了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额,从而可能增加当期应纳税额。


四、 特殊情形的转出计算与申报表填写
(一) 兼营简易计税、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转出

当纳税人兼营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和免税项目,且取得的进项税额无法直接划分时,需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相应栏次(如第17栏、第14栏)转出。

计算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

在填写申报表时,计算出的金额需填入附列资料(二)的第17栏(简易计税)、第14栏(免税项目)等。易搜职考网发现,此处的销售额口径和计算周期是实务中容易出错的地方,需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

(二)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专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如集体福利)情形的,需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计算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已抵扣进项税额 × 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 = (不动产净值 ÷ 不动产原值)× 100%

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于此同时呢,还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政策调整后主要用于此类情况统计),反映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变动情况。

(三)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或退回

这是非常高频的操作。购买方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 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提交税务机关。
  • 销售方凭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 购买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直接、准确地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这是最规范的流程,能确保票表一致。

五、 易搜职考网归结起来说的填写要点与风险提示

基于多年的研究与实务观察,易搜职考网为广大财税人员梳理出以下关键要点:

  • 准确归集,区分栏次: 必须根据转出的具体原因,将金额准确填入附列资料(二)对应的第14至23栏。切忌张冠李戴或全部填入“其他”栏。正确的栏次填写是后续税务分析、统计的基础。
  • 账表一致,数据可溯: 申报表上填写的“进项税额转出”总额,必须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保持一致。每一笔转出都应有清晰的会计凭证和业务合同、内部审批单等作为支撑。
  • 关注特殊计算: 对于兼营业务无法划分的进项、不动产用途改变等需要运用公式计算的情况,务必保留详细的计算过程文档,以备核查。
  • 跨期转出的处理: 如果发现以前期间应转出而未转出的进项税额,属于前期差错,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进行更正,并在发现当期申报表的“进项税额转出”栏次填写,同时需注意可能涉及的滞纳金问题。
  • 系统操作与备份: 在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时,注意保存。提交前,反复核对主附表勾稽关系,特别是附列资料(二)第13栏与主表第14栏是否一致。
  • 持续学习政策: 增值税政策处于持续优化中,例如不动产抵扣规则、加计抵减政策与进项转出的联动等。易搜职考网建议财税人员保持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库,确保申报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进 项税额转出如何填写申报表

进项税额转出的正确申报,是企业内部控制健全、税务管理规范的重要体现。它不仅关乎税款计算的准确,更关系到企业的税收信用等级评定。一个细微的填写错误,可能引发纳税评估或稽查的风险。
也是因为这些,投入必要精力深入理解其原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与申报,是每一位财税专业人士的必修课。通过易搜职考网提供的系统化知识梳理与实务指引,希望能帮助读者构建起关于进项税额转出从政策理解、会计处理到申报表填写的完整知识框架,从而在职业道路上更加稳健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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