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关税包括进口关税和-进口关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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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目前的关税包括进口关税的:关税,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在世界贸易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的关税体系是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进口关税为核心构成的复杂而精细的制度框架。它不仅承担着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的传统职能,更在新时代被赋予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平衡国际贸易关系等多重使命。在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背景下,我国的关税政策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即在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总基调下,其调整更加灵活、精准和具有导向性。对进口关税的深入理解,已不仅关乎外贸企业的直接成本,更是把握国家政策风向、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关键。易搜职考网在研究我国关税制度的过程中发现,系统掌握其构成、税率设置、征管流程及最新动态,对于涉外经贸领域的从业者、学习者乃至政策研究者来说呢,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专业素养。本旨在引导读者从宏观视角认识我国关税,特别是进口关税的定位与功能,为后续详细阐述奠定基础。

我国关税制度的法律基础与总体框架
我国的关税制度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形成了层次分明、内容完备的法规体系。其核心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该法确立了海关的基本职责、关税征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在此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关税的税则、税率、完税价格确定、减免税、征收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除了这些以外呢,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公告和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动态调整、具体操作的法律依据。
从总体框架来看,我国关税制度涵盖了从商品归类、原产地认定、估价到税款计征、减免、退补的全流程管理。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国家的外贸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紧密相连。易搜职考网在长期跟踪研究中指出,理解这一制度,必须将其置于我国不断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历史进程和现实背景中。
进口关税的核心地位与主要类型
在我国的关税收入中,进口关税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是关税制度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它是指海关对进入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口关税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构成了一个立体的税率网络。
- 按征收方式分类:
- 从价关税: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率计征。这是目前最主要的计征方式,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进口关税税率。
- 从量关税:以进出口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长度等计量单位作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通常适用于大宗、规格标准、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
- 复合关税: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
例如,对某种商品既征收一定比例的从价税,又征收每单位固定金额的从量税。 - 滑准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反向变动。价格越高,税率越低;价格越低,税率越高。其目的是稳定国内市场价格,保护相关产业。
- 按税率适用情况分类:
-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方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这是我国最主要的进口关税税率。
- 协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例如,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等实施的税率,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 - 特惠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者原产于我国给予特殊关税优惠待遇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主要面向最不发达国家。
- 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未与我国签订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此税率最高。
- 关税配额税率:对部分农产品等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进口适用较低的配额税率,配额外进口则适用较高的配额外税率(通常是最惠国税率或更高)。
- 暂定税率:根据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临时性税率,可能高于或低于最惠国税率。每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
进出口税则与商品归类
进口关税的征收离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它将成千上万的进出口商品系统性地进行分类,并为每一类商品规定了相应的税号、商品名称、进口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等)、出口税率、监管条件等信息。我国现行的税则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为基础编制,采用8位或10位编码。
商品归类,即确定进口货物在税则中唯一对应的税号,是正确适用税率、计征关税的前提。这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必须遵循归类总规则和税则的类注、章注。易搜职考网提醒,归类错误可能导致企业面临补税、罚款甚至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进出口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海关申请预裁定。
关税的计征与征收管理
进口关税的计征是一个严谨的流程,关键在于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
- 完税价格的确定:我国海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如果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海关将依次采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进行估定。
- 税款的计算与缴纳: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后,即可计算应纳税额。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有时需合并计算。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将依法征收滞纳金。
- 关税的减免与退补:为体现国家政策,我国规定了多种关税减免情形,主要包括:
- 法定减免:法律明文规定的减免,如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等。
- 特定减免:国家根据政治、外交、经济等方面的需要,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给予的减免税。近年来,此类政策逐步清理规范,转向以普遍性、功能性为主。
- 临时减免:由国务院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货物的特殊情况,专门给予的减免。
我国关税政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的关税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了一系列主动性、结构性的调整,呈现出以下鲜明特点和发展趋势:
- 持续降低关税总水平,推动高水平开放:我国已多次自主降低进口关税,特别是对消费品、汽车及零部件、药品、化妆品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通过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方式,主动扩大进口,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球。
- 实施精准调控,服务高质量发展:关税调整更加注重结构性发力。
例如,降低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稀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关税,支持国内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对部分“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维持或提高出口关税,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 - 深度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扩大“朋友圈”:通过签订并实施RCEP等高水平自贸协定,我国与协定伙伴之间的进口关税壁垒大幅削减,形成了覆盖全球近三分之一经济总量的统一大市场。协定税率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为外贸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 优化征管模式,提升贸易便利化: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征税”等便利措施不断推出,在确保税收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压缩了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智慧海关建设使关税征管更加智能化、精准化。
- :在合理范围内,关税也被用作反制贸易保护主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
例如,对原产于某些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以应对其不公平的贸易措施。

易搜职考网在持续研究中观察到,我国关税政策的演变始终围绕着“稳外贸、促发展、惠民生”的主线。在以后,预期我国的进口关税政策将继续沿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演进,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同时,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对于准备进入或已身处涉外经贸领域的专业人士来说呢,紧跟关税政策动态,深入理解其背后的逻辑,是提升职业竞争力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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