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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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的历史背景与动因

任何重大改革都孕育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现实需求之中,“营改增”也不例外。在改革之前,中国并行着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套流转税制度。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和商品批发零售等领域,而营业税则覆盖了大部分的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这种并行的税制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暴露出诸多弊端,成为改革的内在驱动力:
- 重复征税问题突出:营业税按照营业收入全额征税,且每道流转环节均需纳税,导致上一环节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在下一环节无法抵扣,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征税。特别是在专业化分工细致的现代服务业中,企业外购服务所含的营业税无法抵扣,抑制了企业服务外包和专业化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模式。
- 扭曲产业分工与升级:两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制造业企业购买技术服务、运输服务等所含的营业税不能抵扣,增加了制造业的成本,不利于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阻碍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税收中性原则受损:理想的税制应尽量减少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营业税的全额征收特性使得税收负担与企业的增值能力不直接匹配,对不同经营模式(如自营与服务外包)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的税收待遇,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 征管存在盲区与矛盾:随着新经济形态涌现,商品与服务的界限日益模糊,一项交易究竟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时常引发税企争议,增加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问题,推进“营改增”,统一流转税制,建立覆盖所有货物和服务的消费型增值税体系,便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易搜职考网提醒备考学员,理解这些深层动因,是把握“营改增”政策精髓的逻辑起点。
二、营改增的核心原理与机制
要理解“营改增”,必须深入其核心——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增值税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这里的“增值额”,理论上相当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减去为生产该商品或服务而外购的各项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其核心机制在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具体来说呢:
- 应纳税额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时,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 抵扣链条:上一环节销售方缴纳的税款(即下一环节购买方的进项税额),可以在下一环节计算应纳税额时进行抵扣。这样,税收负担最终随着商品的流转,逐环节传递至最终消费者。企业实际上扮演了“代收代缴”的角色,本身并不承担增值税税负(理论上),从而消除了重复征税。
- 与营业税的根本区别:营业税的计算方式是:应纳税额 = 营业收入 × 税率。它不涉及抵扣,每一道独立的流转环节都按全额征税,重复征税由此产生。“营改增”就是用增值税的“抵扣法”取代营业税的“全额法”。
例如,假设某建筑设计公司(原缴纳营业税)为一家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在营业税下,设计公司就其收取的100万元设计费全额缴纳5%的营业税,即5万元。制造企业支付的这100万元设计费计入成本,但其包含的5万元营业税无法抵扣。而在增值税下(假设税率为6%),设计公司产生销项税额6万元(100万×6%),但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外购了电脑、软件等服务,产生了2万元进项税额,则其实际缴纳增值税为4万元(6万-2万)。制造企业支付106万元(含税),获得6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其实际承担的设计成本回归到100万元。整个社会避免了营业税下设计公司外购成本已纳税款不能抵扣的重复征税问题。易搜职考网在辅导课程中,常通过此类案例对比,帮助学员直观理解税制变革带来的差异。
三、营改增的主要历程与覆盖范围
“营改增”采取的是分地区、分行业稳步推进的试点策略,最终实现全面覆盖。这一渐进过程体现了改革审慎务实的态度。
- 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以上海为首个试点地区,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实施。
- 区域扩围阶段(2012-2013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等8个省(直辖市),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试点行业。
- 行业扩围阶段(2014-2016年):2014年,将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纳入试点;2014年6月,将电信业纳入试点。至此,大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已完成改革。
- 全面推开阶段(2016年5月1日):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将剩下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包括餐饮、住宿、教育、医疗等)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自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实现了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所有经营活动。原营业税的九大税目被整合、拆分,并匹配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这一历程的梳理,是易搜职考网教学体系中的重要模块,帮助考生建立清晰的政策演进时间线。
四、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制度要点
全面“营改增”不仅扩大了征收范围,也对中国增值税制度本身进行了重塑和完善,形成了当前多档税率并存的格局。
- 纳税人分类管理:沿袭增值税传统,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目前为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未超过标准及虽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征收率,通常为3%或5%,且进项税不得抵扣)。
- 税率与征收率体系:形成了多档税率结构:
- 基本税率13%:适用于销售或进口大部分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较低税率9%:适用于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农产品、自来水、暖气等部分货物。
- 低税率6%:适用于提供现代服务(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等)、生活服务、金融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
- 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跨境提供的部分应税服务。
-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特定项目适用,常见为3%或5%。
- 计税方法:除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外,对于特定行业(如建筑工程老项目、房地产销售老项目等)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以平滑改革过渡期的税负波动。
- 进项税额抵扣制度:这是增值税的核心。纳税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等),方可进行抵扣。
于此同时呢,规定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服务等。
掌握这些制度要点,特别是税率适用和抵扣规则,是财务人员正确处理增值税业务的基础,也是易搜职考网相关课程反复强调和训练的重点。
五、营改增产生的深远影响
“营改增”作为一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其影响广泛而深刻,远超单纯的财政税收领域。
- 对企业与微观经济的影响:
- 普遍性减税:通过打通抵扣链条,绝大部分行业和企业实现了税负的下降或持平,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成本。特别是制造业,由于可以抵扣外购服务、不动产等的进项税额,减税效果显著。
- 促进专业化分工与服务外包:企业为获取可抵扣的进项发票,更倾向于将研发设计、物流运输、信息服务等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推动了生产性服务业的独立发展与规模扩张。
- 规范财务管理与优化投资决策:增值税发票的“以票控税”机制,倒逼企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采购与销售流程。
于此同时呢,企业购置不动产、设备等所含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极大地鼓励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投资。 - 影响企业组织架构与商业模式: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开始重新审视内部业务单元设置,将内部服务部门独立为法人实体,以享受抵扣带来的益处。
- 对产业与宏观经济的影响:
-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力促进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加速了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转型,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 提升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彻底消除了营业税对服务出口的制约,增强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减少了税制差异带来的扭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 对税收征管与财政体制的影响:
- 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金税工程)的全面应用,极大地提升了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精准化水平,有效遏制了偷逃税行为。
- 引发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营业税原是地方主体税种,增值税是共享税。“营改增”后,通过调整增值税分享比例(现行央地各50%)和实行税收返还等过渡措施,重构了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并为后续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奠定了基础。
易搜职考网在分析经济热点时指出,理解“营改增”的宏观效应,有助于考生从更高视角审视微观财税政策与国家战略之间的联动关系。
六、后续完善与在以后展望
“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并非终点,而是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增值税制度仍在持续优化和完善之中。
- 税率简并:多档税率并存虽然考虑了改革平稳过渡和行业差异,但也带来了税制复杂性和潜在的税收筹划空间。近年来,中国已实施了多次税率下调(如17%降至16%,再降至13%;11%降至10%,再降至9%)和简并,在以后继续朝着简化税率、公平税负的方向发展是明确趋势。
- 抵扣范围扩大:例如,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使更多行业和纳税人受益。
- 留抵退税制度常态化:为解决部分企业(特别是初创期、重资产企业)进项税额长期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占用资金问题,中国已建立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制度,并逐步扩大范围、简化流程,在以后将朝着更加规范、高效的留抵退税机制迈进。
- 税收立法与法治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将成熟的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提升增值税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展望在以后,一个更加公平、简洁、高效的现代增值税制度,将继续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对于财经领域的从业者和学习者来说呢,紧跟增值税政策的动态变化,持续更新知识体系,是保持专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易搜职考网作为专业的职业教育平台,将持续追踪政策前沿,为学员提供最新、最系统的解读与培训。

,“营改增”是一场深刻而成功的财税制度变革。它从解决重复征税这一根本矛盾入手,通过机制转换,不仅实现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更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促进了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其影响渗透于企业运营、产业演进、财政体制乃至宏观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深入学习和理解“营改增”,既是掌握当代中国税制钥匙,也是洞察经济发展逻辑的一个重要窗口。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无论是应对资格考试还是处理实际工作,对这一重大改革的透彻把握,都将成为一项宝贵的专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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