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的填报
本部分数据直接取自企业会计核算的利润表。填报时需严格遵循会计口径,无需进行纳税调整。易搜职考网特别提示,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的计算逻辑一致,直接取数即可。
- 营业收入: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的累计经营业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需注意,此处不包含营业外收入。
- 营业成本: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的累计经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范围相对应。
- 利润总额:直接填报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累计金额。这是计算预缴税款的基础数据。
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调整
这是季度预缴申报的关键环节,涉及将会计利润(利润总额)调整为税法认可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现行政策,季度预缴时,大部分纳税调整事项(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超标部分、各类准备金等)通常无需调整,仅对少数特定事项进行调整。
-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要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可按预计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计入本行。
- 不征税收入:若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且已计入利润总额,在本行作调减处理。于此同时呢,其对应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优惠:这是季度预缴时最常见的调整事项之一。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等优惠时,通过填写相应附表,其纳税调减金额将自动带入主表,实现“税会差异”的调整。
最终,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不征税收入 +(或-)其他税收调整项(如加速折旧调减额)。
三、 应纳税额、减免税额与实际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 税率:一般企业适用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相应的优惠税率。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此栏至关重要。企业享受的所有所得税减免优惠,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等,均需通过填写相应优惠明细表,将其减免税额汇总至此行。易搜职考网强调,务必确保符合优惠条件并按规定完成备案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本年度以前季度已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
-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最终计算结果,即本期需要实际缴纳的税款。公式为:应纳税额 - 减免税额 -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结果为正值需补缴,为负值则形成多缴可退(或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