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动产租赁税率2020-动产租赁税率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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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作为中国税收政策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关键节点,有形动产租赁领域的增值税税率政策在延续既有框架的基础上,其具体适用与执行细节备受市场主体,特别是租赁行业从业者与财务人员的关注。有形动产租赁,泛指将机械设备、车辆、飞机、船舶等具有实物形态的动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经营活动。其税率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租赁企业的税负成本、盈利水平,也深刻影响着下游承租方的经营决策与现金流。回顾2020年的政策环境,该年度的税率规定并非一个孤立的年度变化,而是深深植根于自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及2018年、2019年连续深化增值税改革所奠定的制度基础之上。核心在于,一般纳税人从事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其增值税税率在2020年已统一下调至13%。这一税率调整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于此同时呢,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一般为3%(在特定时期,如2020年为应对疫情冲击,曾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但3%是基本的征收率设定)。
除了这些以外呢,政策还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进行了区分,特别是对于融资租赁业务,其税务处理存在特殊性,可能涉及差额计税等复杂情形。
也是因为这些,深入理解2020年有形动产租赁的税率结构,不仅需要掌握13%这一基本税率数字,更需厘清不同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不同业务性质(融资性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以及可能存在的税收优惠所带来的差异化影响。易搜职考网在多年的研究与服务中发现,精准把握这些细微差别,对于企业进行合规税务筹划、规避涉税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相关财会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核心考点之一。

2020年中国增值税制度处于一个相对稳定和成熟的阶段,此前几年的重大改革为当年的税率执行提供了清晰的框架。理解2020年的税率,必须将其置于增值税改革的历史脉络中。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原营业税下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被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当时适用17%的税率。2018年5月1日,作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第一步,将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行业,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也是因为这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从17%降至16%。2019年4月1日,更大规模的增值税改革实施,将原适用16%税率的项目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项目调整为9%。至此,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从16%进一步降至13%,并延续至2020年及以后。
2020年的特殊性在于,它是13%税率政策完整运行的一个年份,同时也是面临新冠疫情严峻考验的一年。国家在保持主体税率稳定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帮扶企业渡过难关。这意味着,2020年有形动产租赁的税务实践,是在“13%基本税率”的常态下,叠加了特定时期的特殊政策。易搜职考网提醒广大考生和财税从业者,在研究2020年政策时,需区分长期制度和临时性安排,避免混淆。
该政策框架的核心目标在于:
- 统一税制,消除重复征税: 全面营改增后,租赁业务链条上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营业税时代重复征税的问题。
- 持续减负,激发经济活力: 从17%到16%再到13%的税率下调,直接降低了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承租人的成本,有利于促进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 规范管理,明确征管要求: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使得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更加透明和规范,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呢,2020年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默认适用的税率为13%。这是其进行会计核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
1.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 = 不含税租赁销售额 × 13%。租赁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项税额则是指纳税人在采购车辆、维修设备、购买燃油、支付办公费用等经营活动中,取得合法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关键业务场景分析
- 经营租赁: 这是最典型的有形动产租赁形式,如建筑设备租赁、汽车短租等。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价外费用)计算13%的销项税额,其采购设备、支付维修费等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 融资租赁: 业务处理较为复杂。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税:
- 按一般计税方法(13%税率):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13%税率计税。
- 按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在2016年5月1日后签订但选择简易计税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以及安装费、保险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税。此选择在一定时期内可享受。
- 带操作人员的租赁: 如工程机械连人带设备一同出租,此类业务本质上属于“建筑服务”或“交通运输服务”等,需根据具体业务实质判断适用税率(如建筑服务一般适用9%),而非简单的13%有形动产租赁税率。
3.进项税额抵扣要点
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且用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方可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租赁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内控,确保抵扣合规。
对于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有形动产租赁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基本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对简单: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3%。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业等试点行业除外),如需开具,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购买方(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进行抵扣。
2.2020年重要的阶段性减免政策
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20年出台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重磅优惠:
- 湖北省内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 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这意味着,对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呢,在2020年大部分时间里,实际执行的征收率是1%,而非3%。这是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特殊政策,易搜职考网强调,在学习和应用2020年政策时,必须将此因素考虑在内,但需明确其临时性,不能与基本的3%征收率混淆。
3.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权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自愿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旦登记,就适用13%的税率,且不能随意转回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另有规定除外)。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客户需求(客户是否需要专用发票)、税负测算等因素,审慎选择纳税人身份。
除了上述基本规定,2020年有形动产租赁领域还存在一些特殊业务情形和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特别关注。
1.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
对于融资租赁企业,尤其是涉及飞机、船舶等大型装备的融资租赁,国家曾实施过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政策(该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和条件,需根据具体文件判断2020年是否适用)。
除了这些以外呢,自2019年起全面试行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在2020年继续实施。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当期末留抵税额达到一定规模时,可以申请退还,这极大改善了企业现金流。易搜职考网建议企业财务人员密切关注相关退税政策的适用条件。
2.跨境有形动产租赁
境内单位向境外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通常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具体条件较为严格,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例如,标的物完全在境外使用等。反之,境外单位向境内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境内购买方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税率为13%。
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有形动产租赁)又涉及服务(如后续维护服务),需要判断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行为。混合销售按主业适用税率;兼营则需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例如,一家公司出租设备并负责操作培训,若属于一项不可分割的整体服务,则可能全部按13%纳税;若分别签订合同、分别计价,则培训服务可能适用6%的税率。
正确的税率适用最终要落实到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环节。2020年,金税三期系统持续优化,税收监管更加精准。
1.发票开具要求
- 税率/征收率栏次填写: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发票税率栏应打印“1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征收率为3%的发票(或2020年阶段性1%的发票)。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如符合规定的融资租赁),发票税率栏应打印“3%”。
- 差额开票: 对于选择差额计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发票上税额和税率栏次有特殊体现。
2.纳税申报表填写
纳税人需根据业务性质,将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数据,准确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相应栏次。享受阶段性减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需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征的2%税额。
3.常见税务风险提示
- 税率适用错误: 混淆不同业务性质的税率,如将带操作人员的租赁错误按13%开票。
- 进项税额抵扣不当: 抵扣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
- 税收优惠滥用: 不符合条件而自行适用免税或简易计税政策。
- 发票管理不规范: 虚开、代开发票,或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严重不符。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错误: 未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导致滞纳金和罚款风险。
易搜职考网基于多年的研究经验提醒,建立健全的财务税务内控制度,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是租赁企业防范涉税风险的根本之道。
六、政策影响与行业展望2020年13%的增值税税率政策,结合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阶段性减免,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积极方面看,税率的下调和阶段性减税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税收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尤其是在疫情冲击下,这些政策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税负的降低也使得租赁服务的价格更具竞争力,有利于刺激下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通过租赁方式获取设备,减少一次性投入,促进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循环利用。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呢,清晰的税政环境有助于其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从挑战方面看,税率的统一和降低也对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更精准地核算不同业务的销售额、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进项、合规适用各项政策,这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是极大的考验。
于此同时呢,政策的多变性(如阶段性减免)要求企业具备快速学习和适应的能力。
展望在以后,增值税制度将继续朝着简化、公平、高效的方向改革。虽然13%的税率在短期内保持稳定,但国家对现代服务业,包括租赁业在内的支持方向不会改变。行业企业,无论是大型融资租赁公司还是中小型经营租赁企业,都应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加强财税团队建设,利用易搜职考网等专业平台提供的知识服务,不断提升税务筹划和合规管理水平,从而在日益规范的市场环境中行稳致远,把握发展机遇。将税收成本的管理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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