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如何计算-北京残保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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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运营的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清晰掌握其计算逻辑,对于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财务预算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都至关重要。易搜职考网结合多年政策研究与实务观察,为您系统梳理北京地区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一、 残保金计算的核心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北京地区残保金的征收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其计算遵循一个核心原则:“应安排未安排,则需缴纳保障金”。即,用人单位未达到法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单位等。
计算公式是理解这一原则的量化体现。北京残保金的通用计算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个公式看似简单,但每一个变量都有明确的定义和计算规则,需要逐一拆解。
二、 计算公式各要素的详细解析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这个数字是计算的基础之一,它指的是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平均人数。
- 计算方式:通常按月平均计算。即,将上年度每个月末的在职职工人数相加,再除以12个月,得出的结果即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结果若为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 人员范围: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用工(但需注意,根据政策,劳务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而非派遣单位)、季节性用工等。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通常不计入。
2.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这是触发缴纳义务的“门槛”比例。目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这是计算中的固定系数。
例如,某单位有100名在职职工,按规定应安排至少1.5名残疾人就业(100 × 1.5% = 1.5)。由于人数必须是整数,实践中,安排1人未达标,需计算差额;安排2人则超出比例,可能享受奖励。
3.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这是抵扣应安排人数的关键,但并非简单计数。北京市对“实际安排”有严格认定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后,方可计入:
-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薪酬待遇:为残疾人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岗位与出勤:残疾人实际在岗工作,提供的劳动是其本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 多重认定:安排一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可按照1人计算。但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这是对安排重度残疾人的鼓励政策。
这个人数通常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上载明的人数为准,是计算差额的直接依据。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是计算保障金数额的基数,也是最容易产生疑问的部分。
- 计算方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上限规定(重要):为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规定了计算保障金时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上限。目前执行的标准是,以上述方式计算出的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如果超过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则按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作为计算残保金的平均工资基数。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数据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 新成立单位: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工资和职工人数。
三、 计算实例演示
假设北京某科技公司2023年度情况如下:
- 2023年各月末在职职工人数总和为1260人,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260 ÷ 12 = 105人。
- 北京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
- 经残联审核,该公司2023年实际安排了1名持有三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就业(按1人计算)。
- 该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为1260万元,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1260万元 ÷ 105人 = 12万元/人。 假设2023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10万元,其2倍为20万元。该公司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万元未超过20万元,故按12万元计算。
代入公式计算: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105人 × 1.5% = 1.575人 ≈ 2人(按四舍五入取整,但在计算差额时,通常先用小数计算更精确,或按规定,应安排人数按比例计算结果直接计算,不先四舍五入。实践中,差额计算通常为:应安排比例数 - 实际安排数)。
更精确的计算为:应安排人数(按比例值)= 105 × 1.5% = 1.575人。 实际安排人数 = 1人。 人数差额 = 1.575 - 1 = 0.575人。
保障金年缴纳额 = 0.575人 × 12万元/人 = 6.9万元。
也是因为这些,该公司需缴纳2023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6.9万元。
若该公司安排的是1名持有一级残疾证的员工,则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实际安排人数为2人,差额为1.575 - 2 = -0.425人(负数),表示超比例安排,可能无需缴纳并可享受奖励。
四、 与计算相关的其他重要政策要点
1.免征与分档减缴政策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实施了优惠征收政策:
- 暂免征收: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分档减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保障金;安排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保障金。此政策执行期限同免征政策。
在计算时,需先按标准公式算出应缴费额,再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的实际比例,套用上述减缴比例。
2.申报缴纳时间与流程
- 申报审核期:通常每年有一定的集中申报审核期(如北京地区往年多为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需在此期间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由该机构进行审核认定。
- 缴纳征收期:审核通过或确认应缴纳金额后,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缴纳期限通常有明确规定,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 申报方式:主要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
3.未按规定缴纳的后果
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将面临以下后果:
- 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 相关信息可能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影响企业信用。
五、 企业合规管理与优化建议
基于易搜职考网对职场与政策的持续关注,我们建议用人单位从以下方面进行管理优化:
1.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 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协同负责残保金事务,明确职责分工。
- 每年定期梳理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提前测算应安排残疾人数和可能产生的保障金。
- 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凭证,以备审核。
2.主动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
- 将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社会责任战略。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
- 了解并利用好安排重度残疾人“按两人计算”等优惠政策。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仅可以免缴保障金,还可能获得政府的奖励和补贴,并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3.精准把握政策动态与计算细节
- 密切关注北京市残联、财政局、税务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特别是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征缴时间等变动。
- 对于计算公式中的“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统计口径,务必准确理解,避免因统计错误导致计算偏差。
- 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的提示功能和计算工具,但企业自身也应掌握核算能力,以便进行预算和决策。
4.善用专业资源与服务平台
- 对于政策理解或计算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像易搜职考网这样专注于职业与政策研究的平台,获取专业的解读和指导。
- 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政策培训会,确保第一时间获取权威信息。
总来说呢之,北京残保金的计算是一个融合了法律、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综合性实务。它不仅仅是一道算术题,更是衡量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感的标尺之一。通过精准计算、合规缴纳,乃至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不仅能够有效管理法律与财务风险,更能为建设更加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贡献力量。易搜职考网将持续为广大职场人士和用人单位提供此类深度、实用的政策解析,助力企业在合规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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